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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新选制是守护香港政权机关安全的“坚盾” ─“修例风波”两年反思系列评论之三\屠海鸣

2021-06-11 04:23: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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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两年前的“修例风波”,不少人感到困惑的是:香港的立法会议员怎麼可以为衝击立法会大楼的暴徒带路?怎麼可以公开宣称为阻止《国旗法》通过而瘫痪立法会?怎麼可以公开支持“蒙面遊行”?难道这些议员不是香港政权机关的一分子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律吗?……“身在体制反体制”,全世界也只有香港才有这种奇葩的事情!

  问题就出在了香港的选举制度上。回归以来,由於分区直选议员比重提升太快,而又缺乏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致使一批持“港独”立场的人轻而易举地进入立法会,在“一国两制”体制下堂而皇之地反“一国两制”。正是基於这一严峻事实,全国人大“3.11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3.30决定”相继出台,香港特区贯彻两个决定精神,修订了选举制度并於5月31日正式刊宪生效。新选举制度是防止“港独”势力渗透的“安全阀”,是守护香港政权机关安全的“坚盾”,将彻底把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挡在政权架构之外。

  强化资格审查,防止鱼龙混杂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谈及“香港的选举制度要实现的效果”时曾指出:“既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切实有效地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在旧选举制度下,由选举主任负责立法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由於人手淡薄、标準不严、工作疏漏,给“港独”分子以可乘之机,致使“爱国者治港”的原则难以落实。

  新选举制度一个突出的变化是强化资格审查。修订后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对选委会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分别作出规定:第一,由资委会负责审查,改变了选举主任力不从心的状况;第二,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由香港国安委根据警务处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作出判断。专业的事交由专业的人做,确保审查结果的权威性、可靠性。第三,对资委会审查意见书作出的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这就截断了某些人胡搅蛮缠的通道。

  “爱国者治港”并不是什麼高要求,而是给“治港者”劃定的底线。“不爱国者”只要不触犯法律,没有人追究你、打压你;但要成为“治港者”,必须符合“爱国”这个硬条件。──这是必须坚守的政治规矩。强化资格审查这个关口,如同设置了一个功能强大的“过滤器”,把“不爱国者”事先“过滤”掉,封死了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区政权机关的重要通道。

  废除区议会“武功”,阻止“政治揽炒”

  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谘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衞生等服务。”区议会就属於此条规定的“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

  回归后,中央允许香港不断进行民主探索,选委会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区议会在选委会佔据的席位也逐步增多。然而,“修例风波”的事实表明,本土激进人士、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等,利用这个平台宣扬“城邦自治”“前途自决”等“港独”理念,推销“拒中抗共”主张,煽动年轻人“勇武抗争”“违法达义”,区议会已被极端势力骑劫,变成了“政治揽炒”的平台,丧失了基本法赋予的职能。这说明,让区议会参政议政是一种失败的尝试,必须纠正。

  新选举制度下,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而区议会的117个席位全部取消,这就彻底掐断了反中乱港势力依讬区议会进行“政治揽炒”的念想。让区议会回归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职能。这一改革,封死了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区政权机关的又一通道。

  增大选委会权重,打造“优质民主”

  旧选举制度下,立法会议席的70席,其中功能团体选举35席、地区分区直选35席。新选举制度下,立法会议席增至90席,由选委会选举40席、功能团体选举30席、分区直选20席。这个变化,增大了选委会的权重。有人攻击这是“走回头路”,其实这是拨乱反正。

  英国人统治香港的150多年裏,香港居民毫无民主权利可言,28任港督均来自万里之外的英王任命,谘议局裏坐满了官任议员。回归后,香港的民主步伐加快,立法会的权力远远大於港英时代的谘议局、立法局。然而“走得快”不一定会“走得稳”,分区直选议员席位的增加,从表面上看扩大了覆盖面,但从实践来看,“港独”分子正是利用这个宽鬆的通道,顺利进入立法会,继而利用立法会“拒中抗共”、意图颠覆政权。

  民主的实现方式有多种途径,并非直选的议员越多就越民主。实践证明,香港立法会分区直选议席增多,并没有打造出“优质民主”,立法会“拉布”“流会”“点人头”不断,凡事议而不决,甚至有议员为达到政治目的令立法会“停摆”达七个月之久,香港的管治效能大大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调整步伐、校正路线。新选制下,由选委会选举较大比例的议员,降低了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渗透到政权机关内部的几率,也为打造“优质民主”提供了条件。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修例风波”期间,早已有人公开叫嚣“议会战线”“街头战线”“国际战线”三条战线“作战”,这警示我们,必须摧毁其“议会战线”,新选举制度正是着眼於此进行改革,使其绝无渗透的可能,这个“安全阀”安装得好,这个“坚盾”是香港繁荣稳定的铜墙铁壁!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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