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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毒苹果”罪有应得,今倒闭大快人心!\屠海鸣

2021-06-24 04:23: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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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害了香港26年的《苹果日报》今日终于寿终正寝!苹果动新闻网站、《壹週刊》也同日停运。“多行不义必自毙”,“毒苹果”的结局为这句话添上一个生动的注脚。

  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苹果日报》的倒闭,是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全社会由乱而治过程中一件标志性事件,可喜可贺,大快人心!从反中乱港最大黑魔黎智英的锒铛入狱,到警方拘捕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毒果”高层,再到今天《苹果日报》关门,这充分说明,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势力都没有违法的特权,就算是披着“新闻自由”的外衣也不行!

  “毒苹果”是反中乱港的机器

  《苹果日报》从1995年创办的那天开始,就被人们质疑是英国人撤离之前布下的一个“局”,这个媒体靠渲染色情吸引读者,靠小道消息博得眼球,靠煽动所谓“抗争”来扩大影响,成为反中乱港的机器。

  一是“谣言的制造机”。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有人拍下曾经家喻户晓的“爆眼女”照片,该女目光炯炯,并未“爆眼”,在机场与身边人谈笑风生,已于去年去了台湾。曾记否?“修例期间”,《苹果日报》等“黄媒”连篇累牍地刊登“爆眼女”被警方所伤的新闻,极尽造谣之能事。而《苹果》造谣并非仅此一例。“太子站死人”“新屋岭强奸案”等,处处都有《苹果》造谣的劣迹。

  二是“煽动暴力的洗脑机”。“暴力有时候也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曾记否?这是梁家杰在2019年黑暴期间的一句名言,这句名言就出自《苹果日报》对他的专访。除此之外,戴耀廷的“违法达义”、杨岳桥的“有案底的人生更精彩”,这些煽暴言论都是《苹果日报》的重大新闻选题。正是这些煽暴言论,令数千名学生冲上街头,疯狂施暴,令香港陷入一片混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4月出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时,曾不点名批评《苹果日报》一直输出“误导、炒作、不尽不实的报道”挑起社会的仇恨。警方在过去一年已向该媒体发出约130封信,对其误导、失实的报道作出投诉、澄清,及直斥其非。

  三是“外国势力的传声机”。反中乱港势力号称在“议会战线”“街头战线”“国际战线”三条战线“抗争”,《苹果日报》充当了“国际战线”传声机的角色。一方面,外国主子对香港有什么看法,《苹果日报》迅速传播、卖力吹捧;另一方面,极力呼吁外国政府和有关组织制裁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警方国安处日前拘捕壹传媒5名高层,指出《苹果》刊出了数十篇文章,要求外国政府制裁香港或国家,这就是有力的证据证明。

  四是“反中乱港势力的提款机”。2014年7﹑8月份,一位署名“壹传媒股民”的神秘人士向香港媒体披露了近千份的邮件,揭露2012年至2014年间,黎智英向9个反对派政治组织及14人提供了4080万元的政治黑金,这些资金透过黎智英与得力助手Mark Simon来运作的,而此人与美国中情局过从甚密。

  《苹果》倒闭与“新闻自由”无关

  《苹果日报》的倒闭,必然引发某些人对香港新闻自由的“关切”。事实上,此事与“新闻自由”毫无关系。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新闻自由”理应保障,毋庸置疑!

  然而,“新闻自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基本法第一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表明,“新闻自由”是有边界的,不允许挑战一个中国原则。

  “新闻自由”不等于“假新闻自由”。从2012年的“反国教”、2014年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乱”,到2019年的黑色暴乱,《苹果日报》制造了一系列假新闻。如果说,以往由于缺少对“假新闻”进行精准打击的法律依据的话,那么,现在情况不同了。国安法在定义“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时,都订明有“煽动”行为即属犯罪。制造假新闻、并以假新闻为依据,攻击国家和特区政权机关,难逃法网!

  “新闻自由”不是“挡箭牌”,新闻媒体也不能凭借“第四权力”挑战法律权威。“毒苹果”完全是玩火自焚、自掘坟墓!

  《苹果》员工切勿再充当“炮灰”

  《苹果日报》临到倒闭,也不忘叫香港市民“顶住”。此前,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被捕后,叫员工“顶住”;再之前,壹传媒老板黎智英被捕入狱后,也叫手下“顶住”。他们要“顶住”什么呢?不妨略作分析。

  顶住法律制裁吗?国安法利剑高悬,香港的相关法律一一在列,违法就是违法,不违法就是不违法。难道多喊几句“新闻自由”就可以顶住法律制裁吗?

  顶住暂时压力等待外国主子救援吗?这些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对香港不乏“关切”,美国甚至还出台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制裁”了几十名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的官员。但事实证明,没什么用!中国做出针锋相对的反制。“顶住”以待“救援”,看来是黄粱美梦。

  《苹果》员工不要抱什么幻想了,更不要充当“炮灰”了,切勿与违法者同流合污。《苹果》倒闭了,但香港的新闻传媒业不会就此凋敝,那些以造谣为业的媒体无立足之地,更多的有良知、有责任的媒体生存得更好。只要品行端、有才华,传媒人才到处都有用武之地。

  凡事“物极必反”,也就是说,事情发展到极端,必然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黎智英及“毒苹果”把反中乱港之事做到了极致,落得这个下场,实在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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