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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广州新塘镇川籍农民工和大墩村村民之间发生的聚众滋事事件,将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即外来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上了解决日程。如今,随着新塘镇迈出了「三分天下」的步伐,意味着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不过,这仅仅是破了个题。破题之后,如何将文章做好,才是包括外来工在内的社会大众更看重的「戏肉」。 众所周知,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广东新塘镇,而是整个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历史难题。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农民以「外来工」身份进入城镇,形成了城镇内二元结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迥异的两个群体朝夕相处,使情况愈来愈复杂,亦是许多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理论上,单位小易管理,新塘的拆分应可加强社会管理的力量,但如果只是简单地将「一个政府」变成「三个政府」,不仅不能解决现有问题,还可能导致行政成本上升、财政负担加重,适得其反。 事实上,外来人员对于城市缺乏归属感,甚至容易萌发群体性对立情绪,其原因并不在于缺乏管理他们的政府人员,关键是在这些发达乡镇,外地人与本地人之间存在悬殊的收入差距和公共福利差距,更别说一些地方政府和本地居民对外来工在制度、意识、管理和生活诸方面的歧视。正是这种利益和地位的差别,让不少外来人员产生了社会不公的挫败感和牴触心理,形成一道泾渭分明的「族群鸿沟」。 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靠多请几个「婆婆」来看管他们,而是要从根本上拆除横亘在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制度藩篱」,实现福利平等和机会平等。同时,在企业管理和社会管理中多采取柔性化手段,体现人文关怀,杜绝和减少武断的、刚性的、简单的管理方式。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堕入了一个管理误区,以为多设几个机构、多颁几条法规就可加强社会管理。须知道,社会管理并非「管理社会」,关键不在于复制多几套政府机器,而在于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去年底提出:「广东维稳,已从依靠政府管治转向政府、社会共治。」 从本质而言,社会共治恰恰是要破除权力的垄断,通过简政放权,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补齐社会管理「短板」。具体到解决城乡二元化问题上,就是要打通外来工的融入渠道,为他们提供社会上升空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自觉成为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而不仅仅成为旁观者和「被管理者」。惟其如此,才能消弭制度割裂带给他们的情感伤痕。只有真正实现惠民善治,「外来」一词被时间荡涤得不留痕迹,我们才能说改革已经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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