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多些非暴力诉求,社会更文明

2012-10-29 07:25:01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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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各地发生多起暴力表达的群体性事件的同时,一些非暴力表达的街头行为艺术的表达也开始凸显。10月7日,复旦大学门前两位男生戴面具踩跷跷板,打着“知识不是力量,沪籍才有重量”的牌子,反对高考户籍限制;10月15日,国际盲人节,也是国家公务员报考第一天,郑州女大学生制作“公考之门”模型,背上写着“标准当关,盲夫莫开”,呼吁公务员考试不应歧视盲人。

  在传统媒体时代往往名人的行为艺术参与更能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激活社会思潮,进而改变国家政策。如今,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具有快、碎片、非线性、情感传播等特点,其病毒式的口碑传播效应也为民众诉求提供了全新传播平台。普通人的非暴力表达也能借助网友的不断转发和评论,引发意见领袖的关注,较容易成为舆论场转评焦点。

  非暴力表达选择的诉求点一般很契合大众的关切,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比如信息公开、社会公平、反腐倡廉、弱势群体保障等;从艺术角度看具有独特性,如面具的引用、道具的新潮和隐喻、标语符号化等;从认知心态上看具有震撼性和迎合性,网友喜欢的,就是非暴力表达要塑造的。造势、借势、符合网络大势是其传播特征。

  非暴力表达的最终目的是从民意政治到民主政治。历史已反复证明民主政治不可能靠暴力实现,而只能靠非暴力的方式推动渐进式的社会改良。非暴力表达是社会进步、文化自觉、网络理性的表现,也是社会公众进行利益诉求的另类途径。只要是合法的非暴力表达,政府应予以回应,即使不能立即解决问题,也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未来的承诺。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非暴力表达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如果政府对每次非暴力表达都置若罔闻,就会增加公众的挫折感,情绪无法宣泄,问题持续拖延,激进个体就可能会转向暴力表达,这是体制内外都不愿意看到的社会悲剧前景。

  文明社会的标志就是尊重基本人权和公民的利益表达权,以协商、谈判、对话等非暴力方式求得各方利益的均衡,非暴力表达也必须在法律规范的范畴之内,还应摒弃对抗情绪和固有成见,做到诉求的有限目标才能更加有力。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会激发非暴力表达行为的扩散,形成舆论围猎合力将是一种常态和大趋势,值得官方去关注、调适和尊重。

    (作者:沈阳 是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关键字: 非暴力 社会悲剧 民主政治 群体性事件
责任编辑: 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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