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今上百家商户人心惶惶,他们害怕投资损失无法挽回。这一切都源于这块3.7万平方米的产业园用地,港商李政钦与宝安区城管局争议20年没有结果。宝安区查违部门则认定为违建且即将被拆,李政钦认为虽然用地手续延期仍在争议中,但为何经营二十几年的建筑会变成违法建筑被强拆,怀疑进入当地政府布置的“土地陷阱”。
灏缘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园区运营 记者石华摄
现场:几十辆执法车辆进驻园区
“大哥们:深漂两年,只有猫作伴,我一定配合执法,周四晚搬走,求别踹门,别喷干粉,别吓到我家猫。”这是光之明低碳产业园217租客贴在门上的留言,希望街道执法队不要粗暴执法。像这样的字条在园区宿舍内门上到处都是,前几天夜里,街道执法队强行撬开女性宿舍的门,导致人人自危。
这出闹剧从8月2日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这个曾经入住近200家企业的园区如今已门庭冷清,四处被围堵,园区入口的大门已被执法队的车辆拦截,近百名街道执法队和网格人员在园区内巡视,数十辆执法车辆进驻园区,不少商户正被迫搬家撤离,园区的玻璃墙上和办公室、宿舍门上被喷写了多个“拆”字,红色的字体在阳光下特别耀眼……
园区旁边一家现代汽车的4S店是目前唯一正常营业的企业,“政府发了通告,说是违建全部拆除,现在每天的损失都有几万块。”据店内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要马上搬离,实在耗不起,2013年和2015年都闹过一场,他们也说是违建,不给予办理任何经营手续。
“我们关心商铺装修费用等怎么拿回来,现在生意不能做,损失更大。”商户李小姐认为,相关政府部门不能说拆就拆,应该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不管怎样,我们是最大的受害者。”
几十辆执法车进驻园区 记者石华摄
纠纷:土地使用权到期未能续延
灏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港企,在香港有四家分公司,该公司的深圳分公司主要负责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和国际创新园的运营。该公司负责人在园区工作十余年,对于这块土地的纠纷再清楚不过了。
据园区负责人介绍及相关资料显示,产业园所属地块新安街道28号区,是宝安区在1994年为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安置问题而规划的区域,该区域为宝安区城管部门下属鸿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而现在产业园的老板李政钦正是当时公司承包人,当时缴纳了328万元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期为8年,但安置住房建成后,由于土地使用合同到期,国土部门于2003年不予办理顺延手续,导致该建筑物无明确产权。
2003年,28区土地使用权到期。李政钦多次申请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及办理建筑物相关产权手续未果。据当地规土监察部门的文件,1999年,宝安区城管办曾与李政钦就终止承包经营鸿兴公司合同事宜达成协议,约定城管以1892万元总价,收回13100平方米的建筑物及17000平方米的土地面积,碧海渔村建筑及李政钦承包期间经批准自行投资兴建房屋不在上述收购范围内。
因城管局自行拆除建筑而引起与李政钦的土地纠纷后,宝安区国土局2010年5月20日发文,以“临时用地合同”到期,地上建筑物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土地功能变化为“绿化隔离带”为名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2010年7月1日,城管将限期拆除决定书递交给李政钦的公司,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影响:风光产业园不再风光
2010年6月被认定为违建后,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并未销声匿迹,还在2011年5月21日举行了隆重的开业仪式,媒体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展等一直都有大篇幅报道,一些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常常出现在该项目现场。
低碳经济当时刚刚热炒,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开始成为当地政府和媒体的宠儿。据悉,在2010年4月及2011年7月,宝安及深圳市发改部门先后对其发出社会投资备案项目通知;2011年9月,新安街道办将其作为低碳产品交易中心“重点项目”写进了该街道“十二五”规划纲要,鼓励做大做强。
这场土地产权风波中,宝安规划、查违以及租赁等部门多次到产业园通知业主及商户,告知产业园存在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筑物违建等问题,要求商户停止续租,尽早离开。
记者了解到,深圳人大常委会在1996年2月27日公告,对公告前已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土地到期后,根据综合用地五十年的期限,不需要另签合同,土地顺延即可。
2016年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的说明》也作出规定:“1995 年 9 月 18 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地价等问题,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园区负责人表示曾多次向宝安区政府及新安街道请求协调相关土地事宜,但一直拖延,如今,风光的低碳产业园不再风光。
据负责人介绍,李政钦已经投入几亿在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如若被强拆,这个损失不知谁来赔付?目前,也没有任何政府相关部门出面与投资人商榷。
光之明低碳产业园曾是当地政府和媒体的宠儿 记者石华摄
质疑: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现场通告显示,街道执法队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然而李政钦反应:判决书中只是对限期拆除决定书第1号文件判决生效,该拆除决定书显示拆除基底面积2201.06平方米,可是执法队现场拆除占地面积近2万多平方米。李政钦认为此举属于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该强拆行为出现后,投资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土地监察部门和新安街道办更加快了强拆行动。
园区负责人表示,新安街道执法队与他们仅一条马路之隔,也是在1995年同一项目的文件与背景下建设的外来工安置区建筑,这些建筑都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明,“希望政府不要遗忘历史真相,而采取选择性执法。”该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应按照深圳市相关文件解决,而目前政府仍未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不解为何当地政府急于强拆产业园,并不作任何赔偿,且为何合法出让的土地会被定性为临时租用土地。
据园区负责人反应,2009年宝安区城管局为给另一民营企业深圳市安道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地需要,自行将收回的地上建筑物拆除,其后,向区政府申请为两年的临时土地,宝安区政府以四届100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安道集团作汽车修配厂使用并给予补贴100万元,该企业在场地上建起了6000多平方米的建筑物,该建筑至今存在该土地上已有8年,从未被定为违法建筑,也从未被宝安区政府驱赶或收回土地。
回应:涉事土地属国有储备用地
深圳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回复记者称,光之明产业园所在土地是国有储备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未给予延期使用,说明原承租方确实存在问题。“从法律角度讲,这件事涉及复杂,希望来函咨询”。
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新安街道办宣传部,街道办表示,关于涉事土地问题,已在8月3日《宝安日报》刊登了相关声明,街道回复以当日报道为准。记者调阅得知,当地政府在媒体上表示,该地块临时用地合同到期后,未取得延期使用许可。2010年5月20日,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决定收回该宗地临时土地使用权,并要求查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
当地政府表示,原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场地内包括“灏源科技大厦创新园”与“北京现代大胜宝安新城分店”等建筑,均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且土地使用期也已届满,地块性质为国有土地,属非法侵占国有土地搭建违法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