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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医保1%工作法” 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2022-05-20 13:28:45无为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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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无为市医保局深入贯彻“一改两为五做到”精神,借鉴“1%工作法”,努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践行“有为政府”“有效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所需、所想,坚持群众“所盼的”就是“要干的”,努力实现医保服务成效可量化、群众获得感可量化和为民办实事可量化,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民着想,力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增加“1%”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医保报销待遇水平,在“管、用”基金方面要求做到求真抓实,围绕群众关注的、紧扣群众关心的,为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实打实的拿出举措,将参保群众的“治病钱”看好,将“治病钱”用好。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重点管理、智能监控等方式看好“治病钱”,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实行“双通道”定点药店管理机制,按照芜湖市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保障“救命药”及时惠及群众,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健康权益;三是提高待遇享受,通过有效的监管、住院按分值付费、按人头总额付费等措施,将基金使用效能真实的体现在参保群众的待遇享受上,力争在年度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同比增加“1%”。

  对标对表,力争医保经办时限缩短“1%”

  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针对医保服务高频事项,做到对标对表,优化限时办结时限,力争缩短“1%”。一是对照《芜湖市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事指南》公布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供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群众了解所涉业务所需的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和办理层级;二是将《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服务项目》公布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让参保群众清楚了解哪些业务能在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三是梳理出门诊、住院费用报销、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等办结时限在15个工作日以上的高频事项,要求业务人员将办结时限缩短“1%”。通过公布办事指南和服务项目,让群众监督医保业务按要求“对标对表”,通过缩短“1%”的办结时限,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有求必应,力争群众信访投诉率降低“1%”

  本着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服务宗旨,针对医保信访投诉工作,做到有求必应,秉持“医保初心,将心比心”的态度,讲求“医保经办、马上就办”的速度,强化“医保服务、办就办好”的力度,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力争年度信访投诉率降低“1%”。一是优化《来信来访登记表》,树立人人都是信访接待人理念,热情接待,真情服务;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来信来访的第一接待人,要从始至终把握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和进度;三是所有来信来访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确保群众述求件件有回应;四是对信访投诉件进行分析、研判,定期由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梳理信访类别,分别交各职能股室,对照信访件进行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加强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认知,做到看到问题要处理;听到问题要警醒;碰到问题要面对;解决问题要有效,力争年度内信访投诉率同比降低“1%”。

  真心真情,力争参保群众满意度提升“1%”

  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服务参保群众的一线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直接关乎和体现群众满意度,为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要求做到真心真情真服务,让参保群众满意度提升“1%”,群众所需、所想、所期盼皆为服务的目标和宗旨,每一位参保群众都是提升服务水平的评分者。向参保群众公开承诺服务口号,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窗通办、首问负责、AB岗和廉洁自律等制度,群众进门办事经办人员“微笑迎”,办理过程经办人员“细倾听”,出门办结要让参保群众“满意回”,让每一位服务对象给我们的服务打满分,努力让参保群众满意度提升“1%”,力争做到群众“100%”的满意度。(夏业宏)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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