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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资委: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22-09-27 13:55:28大公网 作者: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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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德勤。黄慧摄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长期以来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德勤在26日举行的“江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上,接受大公网提问时表示,近年来,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我省以创建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扎实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实现有机统一。坚持把推进公司制改制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推动741户一级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完成率100%。出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江西省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文件,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促进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100%监管企业实现了“党建入章”,确立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法定地位。15户一级监管企业及所属重要子企业全部制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操作规程,有效解决了企业党委前置把关“有名无实”等“老大难”问题。

  二是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夯实。按照“从严掌握、应纳尽纳”原则,明确应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名单,合理设置董事会规模和人员构成,100%监管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部董事,构建形成了80余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库,302户列入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名单的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15户一级监管企业全部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基本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半数设立了提名委员会。出台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制度,对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管理给予规范指引。指导15户一级监管企业制定了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

  三是经理层行权履职得到切实保障。监管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按照“一企一策、一人一契”原则,2085名经理层成员(含203名职业经理人)签订了“两书一协议”,切实保障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效性。制定实施省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将25家省属国企全部纳入省委“1+1+5”综合考核体系,大力构建对标一流、创先争优考核评价机制。15户一级监管企业和设立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部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授权方案、授权制度、授权清单等管理制度,依法保障经理层责权利统一。强化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监督,动态评估调整授权范围。严格落实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普遍建立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突发(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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