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专题 > 神州大地 > 正文

江西:以管资本为主 加强国资监管职能转变

2022-09-27 15:38:30大公网 作者:黄慧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江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主任卢小青。黄慧摄

  26日,“江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举行。江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主任卢小青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国资委不断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切实提高监管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一句话概括就是,突出管资本为主,推动监管理念方式转变,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具体包括:

  一是精准定位出资人职责。依据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这一省国资委机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当好“三个家”,即:当好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东家”、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管家”、与各类资本股东精诚合作共谋发展的“亲家”,推动全委上下形成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开展出资人监管,不直接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通过授权放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的共同认识和监管原则。

  二是深入开展授权放权。省国资委原有62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通过3次精简,取消和下放40项,放权比例高达64.5%。不仅减少了对企业财务管理、薪酬管理、内部改制重组等事项的直接管理,并且将原本属于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以及已延伸到各级出资企业的事项,均下放给企业自主决策。放权步伐和幅度走在全国前列,被国务院国资委推介在人民论坛进行发布介绍。在此基础上,创新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将集团经理层薪酬的考核分配职权下放集团董事会,我委仅进行合规性审核,实行备案管理,做到了主动放权、真正放权。

  三是推进实施权责清单制定和动态调整。2020年9月,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权责清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省国资委制定印发《江西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履职重点和边界。清单涵盖了规划与投资监管、改革改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财务监管、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检查、基础管理8大类权责。清单内的事项严格依法履责,清单外的事项一律由企业自主决策。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省国资委权责清单调研评估的通知》,组织对权责清单实施效能情况进行调研,收集汇总监管对象对职责清单的意见建议,形成对权责清单的修订意见,根据履职需要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经调整,我委权责清单共分八大类,29个权责事项,38个权责子项,进一步厘清了权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责。

责任编辑:李孟展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