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当前,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日渐显现,生态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从治乱走向修复、从点状整治走向系统治理,秦岭进入生态修复路径更加清晰、区域生态环境更加清粹、水环境水生态更加清澄、政治生态环境更加清朗的“四清”新阶段。
《年度报告2021》称,秦岭生态环境走向常态化管控和系统性修复,生态修复路径更加“清晰”。截至2021年底,陕西秦岭保护1+N规划体系基本成型,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涉秦岭六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秦岭探索”,秦岭保护逐步实现系统化布局、体系化推进、特色化探索。2021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会同涉秦岭6市人民政府和12个省级部门,对秦岭保护范围内各类专项数据汇编成册,秦岭区域要素底数实现有数可循、有数可查。
拥抱基础性变化和关键性转折,区域生态环境更加“清粹”。2021年,秦岭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区域持续扩大,面积占比达到99%,较2020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涉秦岭六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92,总体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比改善8.86%。秦岭陕西段区域植被覆盖率达91.76%,较2020年增加了1.14个百分点。植被固碳释氧量在波动中呈明显增加趋势,秦岭用占陕西省28.31%行政区域面积,贡献了陕西省38.7%的植被生产力。
收获更清净水源与更安全用水,水环境水生态更加“清澄”。2021年,秦岭陕西段水质稳中有升,汉江、丹江、嘉陵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源涵养量由2001年的209.7毫米上升至2021年的349.7毫米。
迈向战略式布局与多层次监督,政治生态环境更加“清朗”。陕西省长期将秦岭保护作为陕西省“一号工程”,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和审计“回头看”等工作,切实实现了更有力的高位推进、更有力的问题整改、更有力的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