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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推出18条硬核措施,力争经济开门红!

2023-01-29 20:41:43佛山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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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农历除夕前一天,佛山市正式印发《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推出18条硬核举措,抓前抓早、谋定快动,推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稳进提质,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不难看出,佛山在此时推出这一系列措施,涉及促进消费、援企稳岗、增产增效、扩大投资、市场开拓等方方面面,既是在释放全力以赴抓经济、拼经济的强烈信号和政策红利,也是要紧抓春节这一时间节点促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佛山市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

  1、全力推动消费复苏

  举办佛山年货节、“最岭南之佛山过大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欢乐季等春季促消费活动。

  举办佛山岭南年俗欢乐节、行通济、50公里徒步等民俗活动和大型赛事。

  对参与全市重点促消费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2、发放新春零售、餐饮、景区消费券

  市级发放1000万元零售、餐饮消费券,激发市民新春佳节消费热情。

  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对全市收费A级景区门票给予半价补贴。

  鼓励各区同步发放新春消费券。

  3、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鼓励企业抢先机、稳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500万元,且增幅超过1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

  其中,营业收入超10亿元(含)为五档,奖励30万元。

  4、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用好用足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新增额度,加快第一季度发行的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抓紧梳理新一批发行备选项目。

  加强对第一季度发行的118个专项债项目跟踪调度,推动其中106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

  抓紧完善另外12个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尽快开工。

  加快推动24个2022年签约已开工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建设。

  5、鼓励市外员工返佛返岗

  鼓励非佛山户籍劳动者节后返佛就业,对在2023年1月29日(年初八)前返岗工作,且务工企业为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15%的规上工业企业的非佛山户籍劳动者,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6、发放新增员工补贴

  用工企业于第一季度期间,吸纳初次在佛山就业的非佛山户籍劳动者,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其中500元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500元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部分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

  7、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企业在第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分别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相应培训补贴。

  企业在第一季度期间备案并组织员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可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资金。

  8、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及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限

  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9、支持企业参加专业展会

  对第一季度企业参加列入2023年佛山市重点国内展目录的展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支持。

  10、全力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 拓市场抢订单

  第一季度重点组织企业参加香港婴儿用品展、日本东京国际建筑建材展、吉隆坡国际汽配展等市级重点展会。

  组织企业赴香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对参加重点展会和重点经贸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

  11、推动跨境电商平稳发展

  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商生态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海外仓、独立站、跨境电商品牌推广及引流。

  12、支持住宿业加速恢复

  对第一季度在佛山举办的会议或活动,单个酒店单日住宿超过两百间客房的,按照住宿费用的4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每个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13、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优质房地产项目,推行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14、加大优质企业引进支持力度

  第一季度产业园区载体通过租赁方式引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项目,按2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3个月租金补贴。

  15、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

  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市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农助农力度,力争一季度涉农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

  16、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无还本续贷”的支持力度,力争一季度支持企业实现转贷超120亿元。

  完善首贷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首贷户培育库,力争一季度新增首贷户超1800家。

  对于第一季度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不高于年化0.5%的贴息补助。

  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力争一季度“数字贷”项目放贷金额增加4亿元。

  17、开展企业暖春行动

  各级领导对企业开展服务工作。

  市领导联系我市“百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重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区、镇(街道)领导分别联系其他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等,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18、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认真落实对新刑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及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

  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保障粮油、畜禽、蔬菜等生产供应和产销衔接。

  推动企业节后快速复工复产,强化用能、用工、资金、物流、防疫等保障。

  (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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