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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金融30条”提升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对港金融开放更上台阶

2023-02-23 21:40:19大公网 作者:毛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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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称“前海金融30条”),以强化前海合作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香港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前海金融30条”围绕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

图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毛丽娟摄

  “前海金融30条”明确提出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等多条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突出了面向香港金融业高度开放。同时,“前海金融30条”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在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提出前海合作区在跨境金融领域以及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前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

  便利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

  “前海金融30条”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到2035年,实现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跨境资金高效便捷流动,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领域规则体系,金融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全国金融业扩大开放起到更强示范引领作用。

  在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了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便利香港居民信用融资、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鼓励前海合作区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港籍从业人员比例,扩大港籍专业人士专业能力辐射范围)、支持香港打造资产管理中心、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等6条措施。亮点包括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等。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博士受访表示,新政的一个重要的亮点是围绕香港居民在内地生活、创业等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包括开立银行账户、提供信用贷款等,解决当前深港合作的痛点问题,让香港居民、香港企业进入前海、进入内地没有了后顾之忧。

  允证券业在港直接融资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了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加强深港债券交易合作与创新、完善跨境保险业务、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试点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等7条措施。亮点包括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等。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限制,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路径,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拓展离岸账户功能等6条措施。亮点包括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

记者毛丽娟摄

  余凌曲判断,新政令到前海在开展资本项目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国家政策支持,新政首次提出支持前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有利于前海更好地打通与香港的跨境资金通道。

  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的数据,2022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达5137.98亿元,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稳居国内大中城市第三位。金融业增加值较2018年增长67.5%,占GDP比重也由2018年的12.7%跃升至2022年的15.9%,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着提升。而根据“第3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GFCI 32)”显示,香港与深圳同居世界十大金融中心。是次新政,进一步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体制携手衔接,令到业界对深港金融合作未来充满期待。

  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发展特色金融

  “前海金融30条”对发展特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着墨颇多。提出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大金融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科创金融试点、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等5条措施。

  新政支持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环境(包括与气候相关,下同)信息披露试点,探索深港互认的、统一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支持香港等地国际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鼓励香港等地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前海合作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绿色项目。

  支持赴港发行绿色债券

  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赴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和获取银行绿色融资,通过制定发布赴港发行绿色债券流程参考等方式,让更多企业掌握在香港发行债券的相关要求、主要流程和优惠条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鼓励深港绿色金融人才的培训和交流。

记者毛丽娟摄

  新政的亮点还包括支持商业银行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领先的深港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或实验室、强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沙盒”的协同联动,提升金融科技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等。

  在加强深港金融监管合作方面,提出建立深港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等3条措施。亮点包括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高标准建设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等。

  余凌曲认为,跨境征信互通、跨境监管协调等都涉及金融规则和制度的对接,为深化深港之间的金融合作奠定制度基础。

  “前海金融30条”还透露将制定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的配套政策,着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 支持前海合作区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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