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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福建省云霄县的假烟贩子却跨省到广东省饶平县设立仓储运输“中转站”,再疯狂出售到珠三角地区。近日,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宗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的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张震阳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各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上旬的一天,被告人张震阳在同案人何坤林(另案处理)的授意下,伙同同案人何坤林一起到饶平与被告人余道亮联系洽谈中转、仓储假冒卷烟事宜,后被告人余道亮又与被告人余世跃谈妥将余世跃位于黄冈镇上林居委黄冈河边新厝及上林步上路164号的旧厝提供给被告人张震阳作为假烟仓储、中转窝点。 被告人张震阳又雇用了同案人吉贵明、吉贵祥、陈良清、蒋成佳、“小赵”(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李雪慰等为货车司机,驾驶车牌号为闽E22170的大货车,负责将假烟等货物运往广州、东莞、深圳等地。被告人余道亮、余世跃又雇用了同案人郑晓丰(另案处理)及被告人陈辉、王汉忠,由被告人陈辉等用面包车在饶平县境内将制假货主的假烟等接收运载至上述仓储、中转窝点。被告人余静君明知其住宅已作为假烟等物品的仓储、中转窝点,还协助保管,并煮消夜供被告人余道亮一伙吃。同案人余少耿(另案处理)明知被告人余道亮、余世跃等人从事仓储中转假烟等,仍协助其看管该窝点大门。 从5月10日开始,该假烟仓储、中转窝点陆续为同案人吴良玉、“老三”、“老七”、“阿仁”(均另案处理)等人寄存中转假冒卷烟及烟丝等制假原材料。同年7月18日凌晨,公安机关查获该窝点,现场抓获被告人张震阳、余道亮、余世跃、李雪慰、余静君等人,现场查获假冒“经典双喜”、“中华”、“广州双喜”等品牌卷烟共计387.5万支,又在被告人余世跃的旧厝里查获假冒“广州双喜”、“五叶神”、“好日子”等品牌卷烟共计75万支。经鉴定,现场查获卷烟和卷烟纸价值合计2030131.81元;余道亮笔记本中记录运输中转的卷烟、烟丝等价值合计35270291.3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震阳明知是伪劣卷烟等烟草专卖品,仍然组织、指挥实施运输中转;被告人余道亮、余世跃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等烟草专卖品,仍然提供房屋、场地帮助他人储存、运输伪劣卷烟制品;被告人李雪慰、陈辉、王汉忠明知是伪劣卷烟等烟草专卖品,仍然参与运输;被告人余静君明知是伪劣卷烟等烟草专卖品,仍然提供房屋、场地帮助仓储、看管,上述七名被告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综合考虑各名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未遂情节、认罪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林劲标江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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