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广州白鹅潭。大公报资料图片
往昔,居住在岸边的水上人家,千多年来被贬称为“蜑民”,又或书成“蜑民”。清屈大均《广东新语》的〈蜑家艇〉记载:“诸蛋以艇为家,是曰蜑家。”又清张渠撰《粤东闻见录》的〈蛋人〉条,附注:“蛋本作蜑”,并谓:“蛋人,以舟为室,以罟作田,由来已久。”而《太平环宇记》则说,“(他们)生在江海,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
关于蜑民的起源,以及何以有蜑民之称,历来有不少学者进行过考证,结果论说纷纭,竟得出三十多种传说或学说,其中包括两大学者罗香林和陈序经。罗教授分别发表了〈蜓家〉(刊于一九二九年出版的《民俗周刊》第七十六期)和〈唐代蜓族考〉(一九三四年中山大学出版的《文史学研究所月刊》第三卷一期);而陈序经教授则撰有〈蜑民的起源〉,载于《广东文征续编》,但似乎论说还没有完结。
总的来说,“蜑民”的先民应是被迫逋逃,远走至海角涯边为生。清范瑞昂撰《粤中见闻》有载:“秦时屠睢将五军临粤、肆行残暴,粤人不服,多逃入丛薄,与鱼鳖同处。蛋,即丛薄中之逸民也。世世以舟为居,无土著,不事耕织,惟捕鱼及装载为业。齐民目为蜑家。”但上文仍然未能解释何以有“蜑民”之称。
“蜑民”之称尚未清楚,但他们谙熟水性是一致公认的。“蜑民”傍水为生,逐水漂流,除捕鱼外,更成为采珠能手。
新界大埔头的大埔海,曾产蚌珠。陈伯陶太史纂《东莞县志》卷八〈山川略〉谓:“媚珠池,在南大步海,旧传南汉时于此采珠,其下多珠,故名。”而罗香林教授更进一步解释:“大浦海一带,自中唐至明初,均属东莞县范围。即所谓居于东莞县之媚川都,实即是今日之大浦海也。”
清阮元等编修《广东通志》,引宋蔡縧《铁围山丛谈》:“凡采珠必蜑人。”又宋代周去非著《岭外代答》卷七〈珠池条〉亦谓:“蜑人没而得蚌,剖而得珠。”
后因珍珠有价,致沿海过于偏重采珠,造成社会不安,而且溺死者甚众,便开始罢采。明宪宗时,更对私自采珠者,发配充军。故后来,蜑民转而兼营渡客、运输、贩盐等。
“蜑民”世代袭居水上,以舟楫为家,以捕鱼捞蚬为生。千百年来,他们备受欺凌歧视,既不许随便登岸,也不让受教育,参加科举,更不能和岸上人家通婚,如同贱民。其惨况被形容为“海滨贫民,此为最苦。”就连封建君主雍正帝,也下旨怜悯一番:“悯广东蛋户,不敢与齐民抗,应听其居陆力田,以昭一视同仁之意。”
但口说怜悯,却没有贯彻施行仁政,“蜑民”仍然过着浮家泛宅的生活。据梁启超推算,清末仍有艇户蜑民四十万。这种“世世水为业,年年艇作家;浮沉波浪里,度日海天涯”的生活,要到哪年、哪月才可挣脱、才不受歧视?踏踏实实地在陆上居住下来?
可幸新中国成立不久,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九日,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取消“蜑家”名称,改为水上人民》的决议,为“蜑民”解开千年枷锁,恩泽万家艇户,如卿云之覆。但仅去蔑称,似仍有不足。
一九五四年,周恩来总理出国访问归来,途经广州,专门乘船视察黄沙、白鹅潭等沿江一带,了解水上居民的生活情况,即作出指示,要为水上居民兴建住宅,建设水上居民新村。广州市人民政府马上展开觅地建屋工作,一九六〇年夏,已有五千多户、二万多人迁入新居。一九六五年,滨江新村落成,总面积六万五千平方米,建房四十五幢(三至六层高),安置了一千九百多户,成为其中一个最大的水上居民新村。到了二〇〇〇年,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水上居民住进新村,百分之六十的船只改装为机动船。除捕鱼外,他们还从事运输等的副业,生活习惯已和陆上居民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广东省人民政府即为“蜑民”洗脱千年屈辱,更迅速建成新村,安置到陆上的居所,不再艇作家,浮沉波浪里,生活上脱贫解困,子弟们则不分男女,皆可入学读书,迎来美丽人生。如此功业,尠有流传,谨略述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