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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21-05-28 12:51:53新疆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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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在乌鲁木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自治区文博院党组书记侯汉敏,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任谭平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明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和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双方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全方位、宽领域交流合作:一是文物展览方面,组织参与中国文物展览走出去精品工程,促进新疆文物赴境外展出,引进境外优秀文物展览走进新疆。二是文物旅游方面,双方在文旅融合大背景下,基于新疆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合作开发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丝绸之路特色旅游项目,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开展红色旅游项目,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是文博创意方面,双方共同加强文博创意产业领域的务实合作,深化文物资源开发利用。四是业务培训方面,双方共享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作为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的培训资源、学术资源、专家资源,合作举办展览策划与实施、文创产品开发运营、文物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研讨等培训班。

  谭平主任介绍了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基本情况以及在文物展览、文物交流、文博创意、业务培训等方面与新疆合作的想法和建议。他表示,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领社会资源合作,协同新疆完善文物对外交流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方式,做好中国故事的国际表达,提高新疆文物工作对外传播能力,向世界展现全面、立体的新疆形象。

  侯汉敏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会有效盘活文物资源、更好发挥新媒体作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故事,期待双方在更广泛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与会人员还就有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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