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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全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2021-09-06 01:29:19新疆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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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8月31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2021年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推进精神安排部署,9月2日下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全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龚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处室负责人及自治区相关文博单位负责人、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公安、文物部门联合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效显著,自2020年8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破获涉文物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追缴文物4037件。张勇东同志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六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把确保安全作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障。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把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确保文物安全作为我们的神圣使命,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推进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责任监管和直接责任的细化落实,全面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持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高压态势。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的强大合力,以最严的态度、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充分发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采集、报送和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四是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全方位加强安全防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文博单位,要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建立文物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加大常态化联合督导检查力度。五是进一步推进平安工程建设,提高防护能力。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智能监控、报警装备、无人机等巡查设备,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类媒体、新媒体对各地打击文物犯罪战绩、打防一线文物安全卫士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探索建立文物案件线索奖励机制。

  

  公安部门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从精准施策、加强组织领导两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龚志勇同志指出,在精准施策方面,要结合“8·31”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广辟线索来源,深入研判分析精准施策,出重拳、下狠手,进一步提升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自治区公安厅将成立全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领导小组对全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进行统筹部署,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并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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