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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进口管理制度
2007-6-4

图:圣保罗一家大型商场,这里几乎所有商品都可以分期付款

巴西要求所有进口商品都要办理进口许可证,进口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针对那些不必进行严格贸易管制的商品,许可证的申请与递交报关单同时进行,审批过程比较简单,且自动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则是针对国家控制的商品和进口行为,其申请通常要在货物装船前或视情况在报关前进行,审批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出示各种文件和证明,并要经相关机构会签。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一般是需要卫生检疫、特殊质量测试的产品、对国内工业有冲击的产品及高科技产品,也包括军用物资等国家重点控制的产品。

在中国对巴西的出口商品中,主要有以下商品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大蒜、蘑菇、绝大部分化工产品、绝大部分医药原料和成品、动植物产品、轮胎、纺织品、玻璃制品、家用陶瓷器皿、锁具、电扇、电子计算器、磁铁、摩托车、自行车、玩具和铅笔等。

巴西发展、工业和对外贸易部的外贸秘书局负责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进口商可自行也可以委托报关行通过「巴西外贸网」提交申请,并获得登记号。随后,进口商或其委托的报关行到巴西银行或其分行递交有关文件,并缴纳许可证申请手续费。此后,外贸秘书局对许可证进行审批。一般来说,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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