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行使监察院长被提名人王建煊、副院长被提名人沈富雄同意权投票,王建煊已获超过五十七票同意票,笃定获「立法院」同意为第四届监察院长。
据中央社台北四日电,王建煊,1938年生,政治大学财政研究所硕士、曾任经济部次长、财政部长、立法委员,现为台北市内湖社区大学校长。
台湾「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院设监察委员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
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李纪珠转任「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后,「立法院」现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即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意票。
王建煊最终获同意票74张
另据东森新闻报道,「立法院」今天上午进行监察院正副院长同意投票,监察院院长提名人王建煊已确认获得同意,成为新任监察院长。他获得立委同意票74票,不同意36票,废票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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