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安置 區區有責/ 劉平 對講求慎終追遠的中國人來說,「死無葬身之地」本是一句相當惡毒的詛咒,然而,「死無葬身之地」卻是本港眼前的實況。由於本港土地珍貴,陽宅難求,陰宅更不易得,想以土葬入土為安,當然是難事,就算選擇火葬化為一撮塵土,竟也找不到容「灰」之所。
本港骨灰龕位不足的問題已存在多年,食環署轄下靈灰安置所現時共提供近十七萬個骨灰位,但截至七月底,可供重用的僅九十個,但輪候申請卻多達一萬零六百多宗,有機構統計,按目前骨灰安置所的興建進度,十年後將缺二十八萬個龕位。當然,私人供應的龕位也有一定數量,但價格奇昂,若論呎計算,干德道的天價豪宅也瞠乎其後,並非一般市民可以問津。
按道理來說,每個骨灰龕位最多僅佔地數平方呎,且可以採用多層式建築,就算土地如何珍貴,總不會找不到土地來建靈灰安置所吧?照有關部門的解釋,其實政府早有一整套發展喪葬服務的計劃,但經常遇到地區人士反對,故許多計劃根本無法推行,以屯門46區的一條龍喪葬服務計劃為例,本可提供數以十萬計的骨灰龕位,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擱置。
從理性的角度來考慮,地區人士動輒反對喪葬項目確有值得斟酌之處,但我們也得承認,喪葬項目一定附有厭惡性設施,居民不願意接納也是可以理解的,硬要相關地區來承擔這個責任,難免會有不公平。部分屯門居民甚至可能會反問政府:「為何不把政府總部及中央圖書館搬到這裡,而非要在這裡搞骨灰龕不可?」
政府施政必須考慮市民的感受,而喪葬項目則是非建不可的,那麼,就要找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昨日提出,各區均需要承擔安置骨灰的責任,只由一、兩個區來照顧全港的骨灰龕需要是不公平的,長遠亦難以負荷。副局長之言,可說點中了問題的核心,解決方法是「化整為零」,既然各區都不願意接納骨灰龕,那就各區都建骨灰龕吧,這樣,「為何是我」的問題得到解決,誰也說不出反對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