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角色的完全理論/ 黃伯康 本專欄一連兩個月描述了舉世知名的設計大師基利(Tom Kelley)所設定的十個「創意思考者」角色。基利的描述及例證精采,但欠缺理論框架;故筆者嘗試將之套入「完全理論」(theory of everything)的模式,方便分析及日後作研究之用。 與另一位知名的「革新」(innovation)思考研究者貝賓(R.M. Belbin)不同,貝賓的革新思考者(Belbin's roles)強調分工合作,因此又稱「團隊角色」(team's roles);貝賓的理論是一隊集合所有角色的團隊,最能發揮創意、鼓動革新。至於基利的「創意十大角色」則沒有強調必須齊備全部十款人馬才能發揮最大創意。相對而言,基利的角色理論,相信的是「各從其類」,不同的問題需要不同的人手(就如「職業特工隊」般)去發揮各種創意──所以,要把基利的十種角色放進「完全理論」框架,就需要從「影響」方面入手。 順帶一提,「完全創意理論」基本上分「前中後」三部分:「前」乃指「要解決的問題屬於開放式還是封閉式」;「中」則是指「要刺激創意思考主要靠外部還是內在影響」;「後」即代表「所達致的結果是屬於客觀還是主觀現象」。換言之,「前中後」分別代表著創意過程中的「問題」、「影響」及「結果現象」三個部分。正如以上的分析,基利《創意十面》(Ten Faces of Innovation)中的不同角色,能夠以「思考者」受到什麼影響來作分類,然後才分為:(一)要解決的是哪一類問題;(二)所得出的新點子是否能客觀量度。根據這個分類,則可得出如上表: 把(A)和(B)加起來,便能組成一個「三維」的理論框架──也就是基利的「創意角色完全理論」。至於各個角色的分析,以及為何「交叉繁殖者」與「攏絡人」屬同一類、又或為何「經驗建築師」結合了「布景設計師」和「說書人」這兩個角色,則可翻閱本專欄自五月開始連載的論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