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十年三萬億投資新能源 圖:內地將加大風電、核電及太陽能等環保能源建設,未來十年的投資額將超過三萬億元 國家信息中心昨日發布發展新能源的報告指出,中國要實現二○二○年新能源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未來10年在新能源的投資將超逾三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的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成為新能源振興規劃的重點發展領域。報告同時建議,健全新能源投融資服務體系,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可再生能源領域,逐步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研發投入機制。 國信中心表示,內地經濟大調整為能源結構的調整發展提供難得的時間窗口,而國際新能源發展浪潮為中國新能源發展提供強大的外部助力。未來能源產業有望成為中國新的經濟增長點,中國將以實際的政策支持,推動新能源的大規模運用。正在制定的新能源發展規劃將涉及二○○九年至二○一一年三年內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目標與任務,將把新能源放在戰略地位,加強新能源的技術研發,大力增加對新能源產業投資,創新體制,促進新能源的發展。 國信中心在報告稱,加大新能源投資為刺激內需做貢獻。同時,也可提高未來中國能源產業的國際位勢、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能源保障、藉調整能源結構減輕環境壓力。報告又引述測算數據指出,採取財政補貼政策推廣高效節能產品,每年可拉動需求4000億至5000億元。到二○一二年使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份額提高10至20個百分點,達到30%以上,根本改變中國高效節能市場份額較低的局面。同時,隨高效節能產品推廣規模的擴大和准入門檻提高,將引導和促使企業加快節能技術改造,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加速淘汰落後火電 中國下一階段的能源政策要加大結構調整。首先要加快發展核電,其次是大力發展風電和可再生能源。核電的發電政策要由「適度發展」變成「積極發展」再調整為「大力發展」。下一步水電的政策是「積極推進水電開發」,代替「十一五」規劃提出的「有序開發水電」。火電政策是「積極推進電業的上大壓小,加速淘汰落後產能」,完全不同於「十一五」規劃提出的「重點優化發展火電」。涉及其他新能源的提法也變為「加快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熱電聯產等清潔高效能源的建設」,與以往較為籠統的「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形成區別,加具有針對性。 國信中心並提出多個建議:切實可行的經濟激勵措施,對新能源項目實行項目支持、財稅和價格補貼、成本與風險分攤機制等多種優惠政策。健全新能源融資服務體系,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可再生能源領域。要逐步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研發投入機制,包括開展同有關國家在潔淨煤利用、可再生能源、核能、氫能等重大能源技術方面的合作;設立新能源技術研究重大科技專項資金;盡快建立國家級實驗室和研發實驗檢測平台等。在新能源技術研發和產業化過程中,應重視傳統能源行業的改造升級,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保持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的一定發展比例,在各種新能源之間也應保持一個合理的投入比。 據新能源發展規劃,到二○二○年,中國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約8000萬千瓦,比原有規劃擴大一倍。風電到二○二○年在甘肅、內蒙古、河北、東北,以及江蘇沿海等地建立若干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其風電總裝機容量提高至約1.5億千瓦;到二○二○年,太陽能發電達到180萬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