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台灣法院明日上午傳喚陳水扁出庭 台灣《中國時報》7日在焦點新聞版塊報道說,台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艾格蒙扁家洗錢公文案6日被收押禁見後,承審合議庭根據相關卷證,發現扁家大筆款項開始匯往海外,和葉盛茂06年底、今年初兩度「示警」提供扁家洗錢情資有關,8日上午9時30分,將以證人身分傳喚陳水扁出庭厘清。 「國安」人員今天會前往台北地院勘察陳水扁出庭作證的行進動線,依據台北地院的規劃,陳水扁明日出庭作證,會依上次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的路線行進。 綠營盛傳陳水扁8日出庭後,會被收押偵辦。對此傳聞,台北地院表示,法官審判案件是採「不告不理」原則,亦即檢察官沒有起訴的被告,是不可能被法院審判、收押。 陳水扁明日出庭,僅是證人身分,合議庭傳喚他的目的,在於厘清和葉盛茂有無共犯圖利、隱匿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泄密等四罪。 未來若相關事證認定陳水扁和葉盛茂涉有「共犯」關係,合議庭才會在審結宣判葉盛茂案之後,依職權告發犯罪,將還沒有起訴的陳水扁,移請檢察官偵查;若認定陳水扁沒有共犯關係,就不會做處理。 合議庭是在9月15、22日兩次開庭審理葉盛茂案之後,根據相關卷證和函查結果,發現葉盛茂分別在06年12月5日,隱匿吳淑珍、吳景茂兄妹海外資產情資,今年1月29日,則隱匿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開戶洗錢情資公文,同時兩次將扁家洗錢情資面交陳水扁。 由於葉盛茂第一次交付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後,扁家不但開始大筆匯款到海外,黃睿靚也從那時開始在瑞士等國開戶,更加速資產匯款海外。合議庭認為扁家匯款海外,和葉盛茂面交洗錢情資公文圖利扁家,不但具有關聯性,更懷疑葉知情不辦,可能和陳水扁有共犯關係。評議後,決定明早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必要時不排除讓二人對質。 台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刑期至少五年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台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案,葉盛茂被羈押禁見,顯示葉盛茂將來的刑期至少是五年或更重,而陳水扁是共犯的可能性大增。 葉盛茂雖辯稱,他交給陳水扁的是「情資」,而非「公文」,但是「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及承辦調查員鄒求強都證稱,「艾格蒙聯盟」提供給「調查局」的數據就是洗錢犯罪案件的資料。連「調查員」都知道這是犯罪案件,不是情資,葉盛茂身為「局長」,怎麼會搞不清楚呢? 葉盛茂曾經多次將偵查中犯罪案件的筆錄和公文泄漏給陳水扁,目前已查出的就有台開案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筆錄、機要費案檢察官陳瑞仁函請「調查局」協助偵查的公文、新瑞都案陳國勝等人的筆錄,只要與扁家有關或陳水扁想了解的案件,葉盛茂都會主動奉送,種種跡象顯示他根本公私不分。 6日合議庭收押葉盛茂主要理由是其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關鍵在「艾格蒙聯盟」提供陳水扁兒媳婦黃睿靚洗錢數據,陳水扁看了葉盛茂提供的公文後,立刻將黃睿靚賬戶的資金乾坤大挪移,陳水扁和葉盛茂明顯是在圖利黃睿靚,讓黃睿靚隱匿資金不易被查到。而葉盛茂所圖的「利益」,應指法官質疑的「保官位」。 合議庭收押葉盛茂另一個理由,是恐他與共犯或證人勾串。目前諸多跡象顯示,陳水扁與葉盛茂疑有犯意聯絡。葉盛茂原先一再說他交給陳水扁的是「公文」,6日硬是轉變改口說是「情資」,變成與陳水扁的說辭一致,合議庭因而合理懷疑兩人有串證之嫌。8日兩人就要對質,為避免繼續串證,才收押葉盛茂。 中新網10月7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