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馬浩亮 圖:甘肅省隴南市11月17日發生上訪人員打砸事件,隴南市委大院內中樓被焚燒留下的痕跡清晰可見(中通社) 發生在全國不同地方的群體性事件,有的得到了妥善處理,有的則演變為激烈衝突,分析那些處置不當的群體事件,人們會發現其處理過程呈現驚人的相似。先是群眾聚集,而要求則遲遲得不到回覆,最終人數越來越多,情緒失控,出現打砸燒事件。進而軍警匆匆介入,衝突升級,局面勉強受控。最後,高層介入,上一級領導親臨一線收拾爛攤子。 近年來,群體性事件持續增多,甚至成為較為常見的現象,這已經引起中央的關注。針對地方官的相關培訓也並非沒有舉辦,但內容更多的是諸如「堅定立場、保持黨性、依靠人民」等高高在上卻缺乏可操作性的要求。處理群體性事件是一項專門的學問,絕不是靠紙上談兵的空泛說教就可解決。 就如地震有七十二小時黃金救援期一樣,群體性事件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通常是處置事件的黃金期。官員必須正視民眾的訴求,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以平等、尊重、真誠的姿態進行談判和對話,來穩定人潮、疏導怨氣,才有可能挽回。而一旦錯過二十四小時黃金期,再想平息事件就變得愈加困難。 在現實中,多數地方的應急反應機制非常僵化。當民眾已經聚集到成百上千的規模時,地方官往往仍只知道躲在屋子裡通過電話向上級請示匯報,或是給群體集聚胡亂定性,什麼「參與人員以黑社會為主」、「破壞和諧社會建設」、「與黨和政府為敵」等等,不是火上添油,就是貽誤時機。 中國的群體性事件與傳統意義上的街頭政治在性質上固然有區別,但事態的演進則有相通之處。了解街頭政治的人會知道,當上千名情緒激動的人聚集一起時,一句隨意編造的流言都會成為騷動的導火索。而口號、火光、爆炸聲、玻璃破碎聲的刺激,很快就會使人群陷入群體無意識的亢奮。官方傲慢的躲避,則會使加劇的群體性焦慮迅速發酵,喚起內心深處更大的憤怒。在這種情況下,最文弱的人也會毫不猶豫挽起袖子加入這場街頭「狂潮」之中。 有的地方官面對群體事件驚慌失措,不是依靠對話和疏導來平息民怨,而是輕易出動軍警,這無異於抱薪救火,揚湯止沸,加速事件的失控。民眾馬上就會將軍警視作政府的代表,視作政府拒絕解決問題的象徵。原本有可能緩和的衝突,因此變得愈加激烈。 從貴州甕安,到雲南孟連,再到甘肅隴南,幾起群體性事件的解決,都是以省委書記、省長的親臨處理才告一段落。這種沿襲人治思維的模式,現在看來雖然有一定效果,但顯然並非長久之計。盡快給地方官員補上一堂「街頭政治」課,增強其臨陣應變和技術操作能力,已經刻不容緩。 【本報北京二十八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