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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置业税项比较

2020-01-20 04:23: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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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

  置业时

  海外买家税:包括英属哥伦比亚省和安大略省置业,须额外缴物业估值的15%,魁北克省不在此限。温哥华税率20%、多伦多为15%

  商品及服务税:新屋须缴房屋售价的5%,二手房毋须缴纳

  土地转让税:楼价的2%-5%

  销售税:新屋须缴税13%。售价在40万加元以下,可获退税高达2.4万加元

  置业后

  增值税:投资房屋或非居民必须为房产的增值部分纳税,税率约23%

  住宅物业税(地税):大概物业估值0.8%至1.2%。自住房部分出租的租赁开支和维修费用可作扣除自住房的地税。地税每年因应地理位置、房价涨幅而调整

  资产增值税:出售房屋时,政府会把房屋增值的一半数目,作为该年收入而打税

  非居民租金收入税:租金收入的25%

  美国(纽约)

  置业时

  豪宅税:物业售价超100万美元,需缴售价的1%

  转让税:购买新楼须支付转让税。售价50万美元以下的税率为1%;50万美元或以上为1.425%

  房贷登记税:获得融资的买家须支付。售价50万美元以下的税率为2.05%,当中0.25%须贷方支付;售价50万美元或以上为2.175%,当中0.25%须贷方支付

  交易税:0%至2%

  除上述税项,非居美外籍人士若有居留资格,毋须缴交特定税项

  置业后

  房产税:各州自行决定税率。每年须缴1.3%-2%,是在美国买楼的主要开支

  个人所得税:若物业出租,业主需缴税,税率平均约10至39.9%

  资产增值税:物业出售所得的盈利须缴税,分联邦税和州税,各地有不同

  遗产税:按物业继承时的市价计算,税率最高40%,各地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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