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方式
制定形成:在大湾区没有统一或互认标准的,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制定,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
采信形成:对已有且适宜在大湾区实施的标准,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
覆盖范围
目前共有110项标准纳入清单,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
港澳牵头
清单中有58项标准是由港澳相关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或共同牵头单位,包括香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香港机电工程署、香港消委会、澳门市政署等。
多重把关
邀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4家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联同粤港澳三地权威专家技术审查,并由粤港澳三地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未来拓展
将进一步拓宽清单,在食品安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研制或采信更多高质量“湾区标准”。
对接海外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RCEP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探索“湾区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或互认路径,以“湾区标准”带动大湾区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大公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