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公共屋邨内共设有近千个吸烟区,与政府推动的“无烟世代”大方向背道而驰。二手烟的祸害对市民影响深远,特区政府严厉执行公共空间禁烟,康文署辖下的康乐场所虽仍设有吸烟区,惟数目已逐步减少;反观公共屋邨内未见改善,休憩空间烟民云集,吞云吐雾对其他居民造成极大困扰。
根据法例,公共屋邨场所管理人可要求吸烟者将燃着的卷烟、雪茄或烟斗弄熄。如果相关人士不合作,可要求对方离开禁烟区。如违例吸烟者被逐出禁烟区,他们无权要求获退还已缴付的入场费。此外,相关管理人亦可要求对方提供姓名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将获得的违例吸烟者资料,转交予专责执法的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跟进。如果相关人士仍然拒绝合作,或发生暴力事件,便可联络就近警署,要求警方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