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有意提供质押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取得证监会的事先书面批准
保管:客户虚拟资产不得由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保管
监管要求:需依照证监会的不时要求,向其提供与其质押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
网站及流动程式:应在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披露有关其质押服务的一般资料,包括质押服务所涵盖的特定虚拟资产、涉及提供有关服务的任何第三方、费用和收费等
风险披露:披露客户在使用质押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被质押”的客户虚拟资产,可能须承担的额外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及会如何处理与该等风险有关的损失
技术:确保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技术及基建可支持提供质押服务
外判:质押服务外判予第三方服务提供者,需进行持续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