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记者采访永坤黄金的过程中,以康养为主业,推出投资电子产品委托租赁业务,声称转租收益率最高达12%的山屿海集团,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与杭州两地警方立案侦查。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几年前频繁爆雷的P2P项目。以实体公司或门店作为信任基础,远超市盈率的高息承诺作为“诱饵”,再加上“拉人头”高额返佣,从虚拟金融到实体黄金、电子产品,剧本还是相同的剧本,只是不同的投资受害者在前仆后继。
以托管之名 避过规则
为何此类投资教训总是不断发生?有投资者告诉记者,是因为“轻信”,因为是亲戚、好友、同学等介绍的,又看到有实体公司或门店,于是就信了。也有投资者承认是因为“贪婪”,当银行利率进入“0字头”时代,10%甚至更高的回报,似乎确实充满诱惑,殊不知当你想获得“利息”的时候,平台却在打着你“本金”的主意。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作为投资决策第一责任人,投资者固然有其自身原因,但在金融监管方面是否也有缺失?非金机构不得开展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的规定早已出台,但永坤黄金仍以“托管”之名行资金池之实;民政部门对备案养老机构有监管权,山屿海却以“旅居服务”规避审查。
“生财有道”,投资者需擦亮眼睛,学会辨别真伪。监管部门也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力度,让普通人的钱袋子更安全有保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