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体报道了一则五岁女童被虐致死案的宣判新闻,遇害女童的三十岁生父和三十岁继母谋杀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判处死者生父和继母终身监禁,夫妻俩承认的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罪成,判监九年半,与谋杀罪同期执行。而继外婆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也罪成,判监五年。此案揭露於二○一八年一月六日,女孩亡故已有三载,如今兇手罪有应得,要一辈子坐牢,冀能告慰亡灵。
案件披露受害女童长期受到生父和继母虐待,包括用藤条与拖鞋攻击身体和脸部、被掌掴、要捱饿、长时间罚跪、罚站、罚抄、被迫吃生父和继母食剩的饭菜、冬天时要在客厅睡觉,死前更多次被抛上天花板导致头部严重撞伤。
我不欲再口诛笔伐遇害女童的生父和继母怎麼狠心、怎麼禽兽不如,毕竟他们要囚禁终身,等於要反省一生、内疚一生、抱憾一生。当然我也感到心寒,脑海裏充斥着一连串疑问,心想世间上有很多夫妻因为先天遗传病或者身体原因,千方百计、绞尽脑汁终究仍得不到自己的骨肉。那个父亲却忍心对自己的亲生孩子痛下毒手。如此憎恨女儿,视对方如草芥,到底有什麼理由非要置对方於死地不可?是仇恨女儿生母、报复前妻的一种发洩?是为了讨好现任太太?是女儿极度顽劣,做了些伤透你心、不可原谅的事?还是当女儿为玩具物件,可以肆意妄为地抛掷?
未几电视新闻又报道,一名三十七岁女子因与丈夫发生争执,盛怒之下将怨气发洩在分别七岁和十岁的儿女身上,把摄氏八十度的热水淋向女儿头部及幼子背部,导致两个小孩身体二级烫伤。
我之前跟同事食饭聊天,讲到家长与儿女相处的话题时,曾提及老生常谈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虎毒不吃儿”。那时候某同事还抬槓道:“也不一定。”引来其他同事争相发言讨论。现在发生这些悲剧,虽未至於当头棒喝,但我始终要承认虐儿事件的存在和严重性,唯有安慰自己、自圆其说呢喃着:“嗯,不一定……但这只不过是个别事件,是例外,是心理变态,是极之罕见的少数,绝大部分爸妈也不会伤害自己骨肉的……”
某个电视节目访问过一些育有智障孩子的父母,他们纷纷表示担忧自己过身后,智障孩子不懂得照顾自己的起居饮食,被旁人嘲笑欺负,又无人关怀爱护,未来人生路崎岖坎坷,所以冀盼自己长命些,这不是因为贪心恋世,而是自己活久一些就可以照料智障孩儿久一些。看到这些画面不禁令人泪眼,此番感言正正反映了为人父母“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的伟大,是名副其实的可怜天下父母心。
父母亲的赤城之心,可昭日月!是的,我依然深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