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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见/仨瓜俩枣是小事吗?\古克

2021-05-17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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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大流行下,电商成为大赢家。电商的经营模式本来是商家与市民双赢的好事,但我不时听到妻子抱怨买来的东西货不对办。为何好事变成了糟心的事?

  为了体验网上购物的虚实,我做了两个简单的“市场调查”。第一个调查是预先包装的乾货。我通过三家电商购买了十几包同一产地、同一品牌、同样包装,而且都是“一级”的红枣。结果,两家电商送来的是大枣,一家送来的是小枣。於是我向送小枣的T公司查询。T回覆说,他们店的“一级”分三个等级:“大、中、一级”。他解释说,“一级”其实是“小”的意思。然而,我在T的购物网页上从点入到付款完成,在整个选购过程中既看不到“一级”分成三个等级的说明,也看不到“一级”是最小等级的解释。儘管我反覆试了多次,但就是找不到这个重要的商品说明藏在哪儿。

  很明显,T公司的分等级方法是违背常理的,是有意隐瞒实情以误导和欺骗顾客。它的销售手法与香港的“海味店花胶案”很相似。海味店的店员因误导顾客而被判刑入狱十周及罚款一万元(案件编号ESCC3747/2014)。

  第二个调查是生鲜瓜果。电商Y公司以一个固定的价格销售西瓜。它的商品介绍说一个西瓜的重量是八至十斤。本来,合理的期望应是八斤瓜、九斤瓜和十斤瓜的分配比率各佔三分之一,但实际的比率却是:八斤瓜佔百分之八十七,九斤瓜佔百分之十三,十斤瓜则是零。Y公司的回覆是:只要符合最低标準(八斤)便没做错。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麼Y公司不如说一个瓜是“八至二十斤”,让顾客产生更高的期望,反正只给最低标準的八斤瓜就行了。

  在这个案例中,Y公司向顾客提供了一个它明知不会做到的承诺,利用模糊性语言所产生的虚假期望,来引诱顾客购买商品。而且Y公司很懂营销策略:当瓜是十斤时,它的售价在市场上才有竞争力;而当瓜是八斤时,售价便明显高过市场价格,就不好卖了,所以它用“八至十斤”打马虎眼,以获得额外的收益。根据Y提供的资料,从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它卖出一万四千四百个瓜。如果每个瓜少给顾客一斤,那麼它就多赚了一万四千四百斤,相当於一千八百个八斤的瓜。以Y公司的零售价计算,即是额外多赚了十万七千六百多元人民币。

  市民遇到不良的销售手法时,往往觉得这是“仨瓜俩枣”的小事,於是就哑忍了,很少投诉。商人就是看準了顾客的这种心理。其实这并非小事。商家向顾客提供含有虚假内容的商品说明,或在说明上遗漏商品信息而误导顾客,或採用诱饵式商品宣传,这些不良的营商手法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的刑罚是罚款五十万及监禁五年。所以,法律的天平会让那些在秤盘上欺客的商家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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