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拥有不少别具特色的二手书店。\图片来源:Books&Co.
游香港,对我来说,逛书店才是正经事。当我还是一名普通读者的时候,书店就已经是我的常驻地。中小学时假日出门,和同学约见面,我定的地点通常都在书店。在某一层某个类别的书架碰面,仿佛接通某种暗号似的。不知道去哪里的时候,我通常都会去书店,像长大后喜欢逛超市一样,这些被一一陈列的“物”带给我殷实的安全感。长大后,同样是书,让我安身立命。命运的轨迹竟真的有某种冥冥中的注定。
一个城市若没有独立书店,或有太多独立书店,也并非一件全然的好事。毕竟,逛独立书店,买热门读物的消费行为,在社交媒体狂飙突进的发展中日已成为某种时尚单品。上一代的文艺青年嘴边总挂着诚品,然而,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现在到诚品碰头已不再是当红的时尚批注。那些装修精致的网红商店,以及被资本家催熟的书店文化,已构成后现代社会的著名景观。有人说,老派约会之必要,逛二手书店之必要。这里的“老派”,在我看来自然值得怀疑。这些当然是城市文化研究的课题,是流行文化的谈资,却未必能够构成我们真实的生活。并且,在这个几乎所有的文化内容都朝向速朽的道路狂奔的时代,作为时尚地标的独立书店也可以是速朽的。尤其在快节奏的香港,独立书店的存活并不那么容易。城市走得太快,即使有伴侣隔年相约前往,恐怕店已不再,徒留伤感罢。
当我成为一个文学研究者之后,逛书店不再是一件纯然享受的事,而是某种精神基建工程,甚至是心灵复建任务。像逛超市一样逛书店的日子已十分久违。对我来说,书从来都不是一件轻巧的玩意,反而背负了复杂乃至沉重的意义。以前很爱去各种书店,现在唯有二手书店让我稍稍能够重返昔日情怀。我的老师以台湾文学研究为志业,每次到台北,都会去著名的几间二手书店淘书。每次都像一场目光如炬的战斗。翻过许多近百年前的旧报纸后,我也和我的老师一样,开始对史料产生一种痴狂的爱。二手书店也就成为我到每一个城市时寻找的念想。在香港,我认识不少二手书店。在漫长岁月中,我见证了它们的崛起与衰落。西洋菜街的二手书店林立,虽然大隐隐于市,但有心人总能知道它们藏匿于城市森林中的哪个角落。它们的隐匿,也是爱书之人获得某种寻宝的体验。对于这群人而言,拐过一群鸽子停驻的711转角,偶然看到二手书店安居于某大厦某层的招牌,大概比特意苦苦寻觅某间店更能快乐。
很多书事只可今次发生,错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再来的时候,身体发肤都变了样,人与书的机缘便也不一样。到二手书店买旧书,尤其需要这种机缘。我手上最早的二手书,是年少时互相喜欢的人所赠。共同喜欢的书,就像只有两个人知晓的密码。透过蒙胧不清的情愫,那时我已明了,珍贵之物都在书里。书事与情事的交织,大概也从那时开始。不过,情亦分很多种。爱情是情,对岁月的恋恋不舍,亦是情之一种。每次在二手书店翻书,就有种怅然又期待的心情。
这大概是因为,它凝结了广阔的时间。大学时曾与友人约定到香港的二手书店淘书,晚上再到重庆大厦过夜。这当然是年轻时的剧情。只有二十岁出头时,才会不知疲倦地对这个世界展开探索的触角,与不同的人展开旷日持久的辩论。比起这个时期,现在我已变老了许多。二十岁的时候没有逛过的街,走过的店,其实已经永远地远去了。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好在变老有一个好处,就是对大部分的东西都没有从前那样在意。那些年轻人热爱的打卡与探店,我不再感兴趣。甚至难以想像,曾经我也会孜孜不倦地花大半日的时间去一个店探访。我对世界的好奇,已经转换了方向。杨德昌的电影《一一》里,吴念真饰演的NJ给自己找到一个机会,去过了一段年轻时的日子。他和当时的恋人一起散步、吃饭、聊天,却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过去就是过去,时间很实在。生命的所有际遇都有保质期。
这次又到香港的某间二手书店。我发现店本身的存在对我而言已经不再重要。侧身进入密密麻麻的书架之中,就像步入时间的丛林。在逼仄的书架顶端,竟看到我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的一群学生为他所作的纪念文集。那是我很熟的一本书,它也象征着让我脱胎换骨的时间。攻读博士学位时,生活三点一线,每天在书库看各种旧书的时间也都熬过去了。我与这些比我还要苍老的时间印记,已经熟得不得了。
然而,此番又见这本书,我清晰地意识到,我们的身体发肤正在一刻刻磨损,时至今日,我只会可惜,那些犹豫不决的时刻不敢太贪心,不够勇气飞天遁地,和对方一起畅游记忆的海。斤斤计较于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对自己在情感上的收支平衡状态要求过于苛刻,徒留许多与时间相关的遗憾。也是在这个对过往时间进行召唤的空间,我最终明白,其实最关键的并不是二手书店本身,而是那些和人一起的记忆。逛过世上最好的书店,也不比有一日与某人于某地偶然发现一本旧书,居然还是民国时期的初版,我们因此会心一笑的快乐。天知道,正是这些时刻,让我重新遇见我的赤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