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香港的缘分,可以用1+2+3+N简单概括:一次专程赴港作演讲(两场)、两次海上过境、三篇以香港作标题的文章,还有日记及与许广平书信若干。相对于鲁迅浩浩的文字,有关香港的记述并不多。但有数的几篇,有如一把刻刀,寥寥几下,便入木三分。
关于一九二七年初只身从厦门乘船经香港赴广州任教,他在一月十六日日记中写:“晴。晨发厦门。”此趟行程为十六日午从厦门出发,十七日午抵香港,停泊一夜,十八日午抵广州。
鲁迅在与许广平的《两地书》第一百一十二封(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七日)对此次行程写得更详细:“现在是十七日夜十时,我在‘苏州’船中,泊在香港海上。此船大约明晨九时开,午后四时可到黄埔,再坐小船到长堤,怕要八九点钟了。
这回一点没有风浪,平稳如在长江船上,明天是内海,更不成问题。想起来真奇怪,我在海上,竟历来不遇到风波;但昨天也有人躺下不能起来的,或者我比较的不晕船也难说。
我坐的是‘唐餐间’,两人一房,一个人到香港上去了,所以此刻是独霸一间……”
说是只身,其实还有一位不请之人同行,“有一个侦探性的学生跟住我。此人大概是厦大当局所派,探听消息的,因为那边的风潮未平,他怕我帮助学生,在广州活动。”“我在船上用各种方法拒斥,至于恶声厉色,令他不堪。但是不成功,他终于嬉皮笑脸,谬讬知己,并不远离。”(见《两地书》第一百一十二封)。
关于赴港演讲,鲁迅在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八日日记中记:“雨。晨上小汽船,叶少泉、苏秋宝、申君及广平同行,午后抵香港,寓青年会。夜九时晚演说,题为《无声之中国》,广平翻译。晚梁式邀至大观园饮茗,并邀黄新彦等。”鲁迅浓重的浙江口音,由原是广东人而又深刻理解鲁迅讲话神韵的许广平担任翻译,传神地译成粤语,吸引了大批香港听众,反响热烈。
关于一九二七年秋天离穗赴沪途经香港,九月二十八日记:“午抵香港,在船检行李。发广州信。夜仍开船。”
鲁迅写香港的文章主要有《略谈香港》《再谈香港》《述香港恭祝圣诞》等。
《略谈香港》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语丝》周刊第一百四十四期,文中回忆了在香港的演讲经历(两场演讲《无声的中国》和《老调子已经唱完》,呼吁“青年们先可要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前行”)。《再谈香港》发表在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语丝》第一百五十五期,记述了九月路过香港时遭“查关”刁难的经历。《述香港恭祝圣诞》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语丝》第一百五十六期,用致编者信形式,刊于“来函照登”栏。以看似客观的笔调实录香港庆祝孔诞的场景,实则反讽背后的荒谬。
《略谈香港》中提及一九二七年二月从广州赴香港演讲,船上“有一个船员,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给我十分担心。他以为我的赴港,说不定会遭谋害;我遥遥地跑到广东来教书,而无端横死,他──广东人之一──也觉得抱歉。于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计划,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到埠后,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还不放心,临别时再三叮嘱,说倘有危险,可以避到什么地方去。我虽然觉得可笑,但我从真心里十分感谢他的好心,记得他的认真的脸相。
三天之后,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过因为攻击国粹,得罪了若干人。现在回想起来,像我们似的人,大危险是大概没有的。不过香港总是一个畏途。这用小事情便可以证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环日报》上,有这样两条琐事:
陈国被控窃去芜湖街一百五十七号地下布裤一条,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云。
昨晚夜深,石塘咀有两西装男子,……遇一英警上前执行搜身。该西装男子用英语对之。该英警不理会……于是双方缠上警署……
第一条我们一目了然,知道中国人还在那里被抽藤条。‘司’当是‘藩司’‘臬司’之‘司’,是官名;史者,姓也,英国人的。港报上所谓‘政府’,‘警司’之类,往往是指英国的而言,不看惯的很容易误解,不如上海称为‘捕房’之分明。
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但三个方围不知道是什么。何以要避忌?恐怕不是好的事情。这似乎是因为西装和英语而得的;英警嫌恶这两件:这是主人的言语和服装。……
在香港时遇见一位某君,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他自述曾因受屈,向英官申辩,英官无话可说了,但他还是输。那最末是得到严厉的训斥,道:‘总之是你错的:因为我说你错!’”……
“我现在还有时记起那一位船上的广东朋友,虽然神经过敏,但怕未必是无病呻吟。他经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