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那年,家里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店,用了我的名字,叫“芸芸副食店”。那间店的房子是我爸爸的姐姐、也就是我姑妈的。当时已经在镇上立稳脚跟的她,为了让我们一家能走出农村,也为了让我能和哥哥姐姐们一样在镇里上学,把房子无偿租给我们,让我们开个小店赚点钱。
房子挨着小镇的一条主干道,一共三层,坐东朝西。一楼临街的那间,就是小店门面。小店不大,大概也就十几二十平。一个几乎顶到天花板的木制陈列柜、两个呈“L”形摆放的玻璃展示柜,还有两张桌子和若干椅櫈。长桌带抽屉,就算是收银台了,上面还摆着一台电视。另一张折叠圆桌,则是全家吃饭用的。
小店卖的东西也不多,大多是日常所需,油盐酱醋、烟酒以及日用品等。当然也有让孩子们挪不动脚的零食:棒棒糖像一个个大头娃娃,整整齐齐地“站”在一个圆桶上,还是五颜六色的;放口香糖的塑料架子,用指尖轻轻一拨,就会“哗啦啦”地旋转;胖乎乎的膨化食品被一串一串悬挂在陈列柜上,谁要了就撕下一包。夏天,小店的冰柜更是成了小朋友们的百宝箱︱火炬冰淇淋、三色杯、绿豆棒冰、碎碎冰,还有“七个小矮人”──打开是七种不同颜色的小冰棍。
小店面朝大马路,背靠居民区,并排临街的门面房也几乎都开了店,有早餐舖、小诊所,还有摩托车修理舖……小店一天到晚很少有冷清的时候。除了来来往往的顾客,更多的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小店就是我们那一带的公共客厅。下班路过的人总要先聊上几句,到了饭点,媳妇来催,才依依不舍离开。我们多在店里的折叠圆桌上吃饭。吃饭时,邻居们也会自然地坐在旁边,没吃的就凑上一口,喝点小酒。在家吃完饭的,又会第一时间拎着保温杯来小店“报到”。
小店的电视几乎一天到晚都开着。那是我父母结婚时买的,只有二十一吋,甚至没有遥控器,但却是十里八乡最受欢迎的一块屏幕。一九九九年春天,大家从小店的电视里得知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的消息,小店也瞬间炸开了锅,叔叔伯伯们拍着桌子骂,阿姨们红着眼眶;同一年秋天的国庆阅兵,大家又挤在小店的电视机前,看到国家当时最先进的武器装备,自豪、赞叹不已;二○○二年世界杯,小店更是成了看球圣地,大家时而振臂高呼,时而捶胸顿足,声浪几乎要掀翻小店屋顶。
南方湿冷的冬天并不好过,尤其在没有取暖设备的年代,小店却总是暖烘烘的。门一关,大家围坐着一起聊天、嗑瓜子。小店是水泥地,瓜子皮可以直接吐︱我妈妈一直坚信,这样嗑瓜子才更香。夏天的晚上,阵地则转移到了小店门口的花坛边。晚饭后,大家摇着扇子来乘凉,大人们喝茶、谈天,小孩们追逐嬉戏,马路上车辆疾驰,这些声音汇成了我童年夏夜的交响曲。
很多人知道我家里开小店,都羨慕得两眼放光,觉得有吃不完的零食。但那些零食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小店反而像一根无形的绳子,拴住了我们一家。我的父母永远不能像其他家长一样,一起陪我出门,就连过年走亲戚,也要轮流看店。他们被迫自律,稍晚开门,邻居的敲门声或电话铃便会响起。偶尔大人忙碌,看店的重任就会落在我肩上。我只能强忍眼泪,拒绝邀我出去玩的邻居家小孩。那时我觉得,开小店是世上最糟糕的事情。可不管我喜欢与否,小店一直开到我小学毕业,悄然完成它的使命。小店微薄的利润撑起了我们在小镇的生活,也让我们结识了村子以外的人。我也在小店每天推拉门的开关声中,一天天长大了。
开小店的时光已经离我非常遥远了。但我总忘不了这样一个冬夜:我背着书包从学校晃晃悠悠回家,天已墨黑。推开小店蒙着水汽的玻璃门,一股混杂着火锅味与人气的暖流瞬间将我包裹,逼仄的空间里挤满了人。倚在柜台边的叔叔回头招呼:“芸芸,回来啦!”坐在狭窄通道的伯伯笑着收起二郎腿,好让我侧身挤进去。父母已坐在圆桌旁,火锅的热气模糊了他们的脸。“怎么又这么晚?”母亲一边嗔怪,一边递来碗筷。靠墙坐在长椅的阿姨笑着替我开脱:“哎呀,小孩嘛!”几位早已吃完晚饭的邻居伯伯,背对着我们而坐,正为球赛斗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