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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米布丁\判 答

2019-07-06 03:03: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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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翻译的谬误还是文化的隔阂,东方人对“布丁”这个词的理解跟西方人一直相去甚远,以至於一提到它,我们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Q弹、光滑的形象,带着单一的甜度,默默无闻充当着饭后的点缀。殊不知这在布丁的世界裏连个零头都不算,且不说在十一世纪欧洲人的餐桌上就同时出现了鹹和甜两种选择,那个时候甜布丁的“鼻祖”也不是现在的样子,而是以米和牛奶为原料,跟粥品异曲同工的“米布丁”。

  关於米布丁的历史一直颇有争议,虽然多数人把它归结在中东的血统裏,但也有小部分人觉得这才是能够代表英国的传统食物。毕竟它早在都铎王朝时便已经出现,一开始人们将糊状物放在肠衣裏,后来乾脆摆脱了束缚,就连用料都开始“放飞”,等到莎士比亚时代,已俨然变成了全国流行的饭后甜点。

  不过,不同的地方的做法确实各有千秋。它可以煮也可以烤,英国人偏向小火煨煮,用东方细长的香米跟牛奶、奶油和糖一起放入锅中,一边煮一边搅拌,等牛奶跟米粒几乎“不分彼此”的时候就可以叫停,再添上一些肉桂粉或果酱。这样烹饪的好处是:无论趁热吃还是放至室温,甚至冷藏味道都不差,长时间的煨煮保持了米布丁黏稠的质地,口感顺滑之余还有轻微的嚼劲,就像似有似无却不可或缺的彩蛋,让人很容易上瘾。

  相比之下,中东人则更喜欢烤製,将原材料混合低温慢烤,跟前者相比,虽然牛奶跟米还没到那麼“水乳交融”的地步,但奶香味却会在烤的过程中进一步挥发,闻起来喷香。布丁表层也慢慢结出如葡式蛋挞般的焦糖皮,吃起来多了一份惊喜。果然食物能诠释人的性格,在不列颠的土地上温柔并克制,到了中东,就变成了大太阳下直爽爽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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