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门外长椿寺在明代是一所规格极高的寺庙,供奉明神宗生母李太后、崇祯皇帝生母刘太后神像。寺庙在明熹宗天启年间曾重修,由当时的权阉魏忠贤牵头主持。崇祯皇帝当年虽然清洗了阉党集团,但很多地方并未斩草除根。长椿寺内魏忠贤署名的重修碑记,就保留至今。
碑上镌刻着“九千岁”的一长串官衔“钦差总督东厂官旗办事,提督礼仪房、宝和等店,司礼监秉笔太监,兼掌尚膳监、内府供用库、惜薪司印务,肃宁魏忠贤撰”。可见其权焰之熏天。东厂、司礼监,后人耳熟能详;礼仪房、尚膳监、供用库、惜薪司等,都是生活服务机构。
唯“宝和等店”比较陌生,“店”显然不是官衙名称。原来,明朝皇室不仅权力高度集中,而且亲自参与商业活动。在京城设立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六店,经管各处杂货,由亲信太监总管。每年获利数万两,一部分充入皇帝私家荷包,一部分作为太监们的小金库。
春秋时鲁国宰相公仪休,吃了自家种的蔬菜,感觉味美,就全部扔掉;看到自家织的布好,不仅不夸奖,反而将妻子逐回娘家,并烧毁织机。理由是:“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的货物吗?”目的是“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以今人看来,公仪休的做法未免偏激。其实这和商鞅立木类似,正是通过极端夸张之举,发挥更大的政策示範效应。
皇家店舖,类似《卖炭翁》那种“手把文书口称敕”、“宫使驱将惜不得”盘剥百姓的事情少不了。明代后期派太监担任矿监、税使、经管皇店等措施,成为败坏吏治和经济秩序的渊薮之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像公仪休那样藏富於民,休养生息,才是细水长流之计。明朝的皇店,则无异於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