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就读香港的英文中学,算是当年俗语所谓的“番书仔”。那年头我开始认识欧西歌曲,接触到六十年代成立的“披头四”乐队(Beatles),再后来认识“比知”乐队(Bee Gees),从他们演唱的歌曲学习英文。
虽然这些乐队只有三至四人,但每人都身怀本领,既可作曲或编曲,表演时亦能演奏不同乐器。其中“披头四”的保罗.麦卡尼以左手弹结他,令我看得目瞪口呆。“比知”的大哥巴利.吉,以假声演唱摇滚歌曲,令我以为来自一把女声。
这些乐队不单声色艺俱全,亦经常参与公益活动,对年轻人影响甚深。
香港亦不例外,七十年代出道然后走红的温拿乐队,创团之初本来名为Loosers。其后经历重组,名称由原本英文的“失败者”改为“胜利者”(Wynners)。名称的改动显示了团员的志气,多年来在香港、海外或内地都受到观众欢迎,历久弥坚。乐队主音谭咏麟及锺镇涛虽然其后各自发展,但银色路途仍然广阔平坦。其实除了声色艺的表演技巧,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亦十分重要。艺人不单从事演艺事业,亦要支持公益,更重要是给予年轻“粉丝”积极和有意义的人生态度,这样才有资格成为真正的偶像。
时移世易,娱乐圈为了吸引观众支持,不断打造各式各样的偶像。除了个人歌手,亦出现不少“男团”或“女团”。尤其在亚洲的日本、韩国,以至香港市场,这些组合可说推陈出新,无日无之。他们既以团体形象出现,团员各自亦以个人身份参与娱乐圈不同范畴的工作,故此歌、影、视、广告等媒体都有他们的身影。
当今社会着重市场和营销功能,团体形象都是为了吸引更广阔的观众层面。在此我无意评论孰优孰劣,我只希望各组合推销技艺之余,能够为年轻观众树立健康和正面的榜样,那才不负“粉丝”的爱戴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