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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日常/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米哈

2024-05-03 04:03: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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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过程中,有不少教我们孝顺父母的提醒,例如父亲节、母亲节、二十四孝、童谣儿歌,等等。有说,这证明了孝顺父母是道德教化的文明,又有说,孝顺父母应该出自于人性的本能。若然我说,孝顺父母是“文明的本能”,这又是否可以说得明白呢?

  早于先秦时期,人们便在诗作中透露珍惜父母的感情。举例,《诗经.小雅.蓼莪》写道:“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说到作者回想起父母为了生养自己而受尽了辛劳,不禁悲从中来。

  想起父母的恩,何以悲呢?悲在父母去世了,作者再没有尽孝的机会,故此沉痛备极。清代学者方玉润评此诗,曰:“此诗为千古孝思绝作,尽人能识。”

  因为养育恩情,所以孝顺父母。这样听来,没有什么问题,更是道德教化的逻辑,却有人疑问:这是否为一种亚当.斯密式的思考?

  或许,我们可以了解一下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家苏菲.德.格罗奇(Sophie de Grouchy)的观点。她认为,人类从呱呱落地起,“注定要紧密依赖他人”,而我们从而知道“自己能够活着,应该归功于他人”,例如父母。

  这岂不是回到“因为养育恩情,所以孝顺父母”的因果吗?且慢。德.格罗奇的意思是:当我们明白到自己的存活与周遭他人有关,人便建立了“连结和依附”的概念,以及有了“同情”的心理,同情于他人给予的爱,也同情于他人经历的苦。

  换言之,我们不是因为得到了父母的好处所以孝顺,而是因为父母的养育,产生了爱,爱让我们与父母同情同感,我们同感于父母对我们的照顾,于是产生了想要照顾父母的情。

  我喜欢德.格罗奇的观点,因为这样的立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因为养育恩情,所以孝顺父母”不是功利的计算,而是情与爱的逻辑,也是人类的根本,故我称之谓“文明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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