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被牛“俘虏”过的人,都深深中过牛蹄筋的“毒”。
我们绝不是要把牛“赶尽杀绝”,但“庖丁解牛”之后,会发现牠确实浑身是宝,一个都舍不得丢。这种复杂和玄妙程度,让哪怕价值千金的“牛肉”都显得平平无奇。毕竟,在统揽全局的吃货心中,那些关于肉眼、菲力的挑选,再精益求精都不如一份蹄筋来得畅快、淋漓。
我曾想过,痴迷这个部位的人,估计也一定喜欢所有的“手掌类”菜系,是那些饭店里盯着菜单上的鸡脚、鸭掌疯狂分泌口水的同类;是在港式茶餐厅中,能将头埋在猪脚薑里无法自拔的伙伴们。可每每吃到牛蹄筋,在一通“繁花似锦”的狼吞虎嚥过后,还是不由得感慨:终究是它,别的,还是差了点意思。
它有猪脚一样的胶原蛋白,却充实丰盈,不腻不油,越嚼动越能体会其中光彩。连着柔韧的拉扯,把“弹”、“嫩”这些词都重新锻造了一番。当味觉的禁锢被打破,再快的进化,也追不上抢夺牛蹄筋的步伐。用牛蹄筋做成的火锅,绝对是饥肠辘辘时给自己的最高奖赏,蹄筋连着一丝肉,层次刚刚好,放在锅里“咕嘟咕嘟”,又香又糯。就好像在空调房中,给舌头盖了一层被子,舒服得近乎奢侈。红烧的也不逊色,要配上煮烂的红萝卜,胶质融合在纤维中,把这份“放肆”渗透进了每一个角落,入迷也入味,用最家常的做法,贡献出最多精华。偶尔在烧烤摊上,也会点一份烤牛筋,少了增色的软烂,却也突出了食材最质朴的风格,那是烟火里滋味狂飙的现场,是油花上喷薄辽阔的苍茫。吃烤牛筋,不图一个入口即化,只图一圈豪横满足。
理智如我,从没有陷入过温柔乡,可情不自禁,却在牛蹄筋的怀抱里,一睡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