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艺术爱好者,经常流连剧场、博物馆或艺术馆,有时爱与同道中人谈论艺术,但更多时候爱自行欣赏。原因十分简单:艺术是个人喜好,十分主观,难与他人不谋而合。因此,我经常听到一些人在剧场表演散场,或是观赏某个展览之后,互相提问:“你明唔明刚才那个戏/那幅画讲咩?”诚然,不少观众或艺术爱好者都很关心一个问题:是否看得明白。这就是艺术最有趣和最吊诡之处。最近我观赏香港话剧团本剧季的压轴主剧场演出《缠眠》,又令我勾起以上的情景。
《缠眠》是二○二三年诺贝尔文学奖得奖者、挪威作家约恩.福瑟的剧作。约恩的小说或剧作都有其特色,后者大多以非叙事性形式书写,着重呈现文字质感和意境,借此引发观众的想像空间。简单而言,约恩并不以戏剧形式说故事,而是在剧场以表演形式展现诗篇。《缠眠》中的角色都没有明确姓名,只以“第一位年轻男人”或“年长女人”作为角色代号。明显地,剧作家不想给予角色既定身份,只作为象征符号。全剧发生在一个家居空间,角色自由进出,不受时间或物理限制。
全剧的主要串连脉络,就是一位“年长女人”的晚年回忆,或是她在睡梦中的一片遐想。以我的解读来看,剧本描写了一个居所,曾经先后住着两对夫妇。首对夫妇并没有养育儿女,夫妻二人劳碌奔波,其后离婚收场。另一对夫妇养育了儿女,但是儿女成年后各散东西,夫妻晚年只有自行养老。全剧的对白或话语不多,都是片言只语,角色们来来去去,营营役役,彷如真实的人生写照。
《缠眠》的书写目的并不在于叙事,而是在舞台呈现具象化的诗篇,让观众自行联想、牵连。有些演出不会让观众即时看得明白,甚至明不明白不太重要,只要用心感受,便可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