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大姐打电话:“给你寄了些枇杷,明天要下雨的,雨水打过枇杷就不好吃了。”枇杷是老家最富盛名的特产,从隋代开始种植。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写得分明:“塘栖枇杷胜于他乡,白为上,黄次之。”老家的枇杷有多个品种,“白”,大概是“软条白沙”。这些关于枇杷的知识,是我最早的植物学知识,它们是儿时从大人口中听来的,少年时在乡土教材上读来的,离乡后经常向别人卖弄的。
我的水果食谱中不只有枇杷;若以吃过的量论,枇杷难敌苹果香蕉等常见的水果;从知识而论,实以枇杷为第一。或许是因为关于枇杷的一切,和故乡联系在一起。中国地大物博,枇杷在南方各省广有分布。几年前四川友人请我吃过当地的“五星枇杷”,个大肉厚,酸甜可口。北京的水果舖中,除了四川的,也有苏州、柳州等地的枇杷,却从没见到老家的枇杷。大概老家的枇杷过于娇嫩,不耐贮存,运输成本太高。早些年快递不发达时,枇杷的味道只在记忆中,这几年物流快捷,枇杷应季时,亲戚朋友快递一些过来,枇杷就等于故乡的味道。
于我而言,吃枇杷要下个大决心。一来费事,枇杷皮薄,无法刀削,只能手剥,偏又多汁,哪怕剥食一个,也免不了洗手清理这一套繁琐的“仪式”。难怪丰子恺说在船上吃枇杷才惬意,吃完可以直接在河水里把手洗干净。二来吃枇杷勾起我许多回忆。回忆这个东西如一锅老汤,不论什么,投进去煮上一会儿,都成了一种味道,那就是伤感。小时候枇杷上市时老家拥挤的街头如在眼前,和长辈们提着篮子上街选购枇杷的时光伴着果肉嚼出的汁液倒流出来,而当年携我买枇杷的人半已成鬼,老街翻造一新,相见亦无法相认。三来老家寄来的枇杷一年只得吃一次。吃一颗,似乎离家乡近一些,但吃一颗便少一颗,却又是与家乡远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