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粤语音乐剧《大状王》赴京演出,好评不断。在我看来,成就此剧之精彩的是“三味”,即港味、戏味、人味。
“港味”是《大状王》最明显的特点。不论是方唐镜、宋世杰,还是满场好听的粤语歌,抑或岭南风土、俚言俗语,都让作品洋溢着港风。港台文化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全国产生的深远影响,为我们接受《大状王》的人物和故事,欣赏剧中唱段提供了基础。至少对我而言,看到一开场方唐镜跋扈、嚣张的样子,就想起港片《审死官》,顿生“爷青回”的开心。而《大状王》的港味又不限于文化符号。天理良心的拷问,对簿公堂的审问,公平正义的追问,无不流露出市民文化的伦理底色,表达了中西交汇融铸的港式现代性。
这一切在剧中呈现为充沛的“戏味”。李四被害、秀秀杀夫、万福堂假药这三个案子划分出递进的篇章。当方唐镜以“宋世杰”的身份,赴京诉讼,以身破局,从连女仆都厌弃的恶讼棍变为百姓爱戴的“大状王”,由恶向善的过程承载了该剧的核心冲突。而只有方唐镜能见到的鬼魂阿细,时而是方的索命人,时而是其破案帮手,时而又是方的良知化身或人格镜像,“鬼”的身份为“戏”的建构提供了灵活施展的空间,不动声色揭开方唐镜与宋世杰的陈年旧事,也使“果报”等本土超验叙事顺畅展开,对形象塑造和丰富叙事起到了重要作用。
顺着一人一鬼的纠缠,《大状王》在中国文化的逻辑里把观众的思绪引向“如何做一个好人”的主题。方唐镜或宋世杰,何淡如、秀秀……作为角色,他们是不同的人,作为象征,他们又是人性的不同侧面。《大状王》以艺术语言谈哲学,用尽台词、唱段、肢体、表情以及舞美等一切手段,把“何以为人”“何以为善”层层剥开,淋漓尽致展现了温情与欲念,更坚定宣示了人性向善、公道在人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