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朋友圈看到了屏摄照片——黑暗的背景中,几张电影银幕的照片,因动态而模糊,因角度而扭曲,再配上两行故作高深的文字……默默点开朋友的头像,勾选了“不看TA的朋友圈”——这或许是数码时代最后的温柔:我无权审判他人的表达,但能为自己的视线筑起藩篱。
就算有一个瞬间,你被电影的情节深深打动,但电影不会因此而暂停,到你举起手机按下拍摄键的那一刻,画面也已不是感动你的那个瞬间了,拍来做什么呢?更荒谬的是,在你屏摄的六十秒里,脑海重播着感动的过去,双眼却错过了银幕上正在发生的当下。最终留在手机相册里的,不过是失了魂魄的标本,像展览馆里剥制的蝴蝶,翅翼犹存,却再无乘风的姿态。
罢了,我就不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毕竟电影院的黑暗,无法阻挡早已于各旅游景点氾滥的“打卡美学”与“出片文化”。就如同景点打卡者的需求不是内在的体验而是外在的炫耀一样,屏摄者的第一需求不是沉浸在电影之中,而是以照片的形式告诉亲朋友好自己“看过了”——仿佛观影的意义,不在于心灵的触动,而在于社交媒体的认可,一个虚拟的赞,就足以让他们乘风而上。
影院本是黑暗中的仪式,众人静默,与光同尘。何不放下手机,让感动流入记忆,而非流向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