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遗址位於辽宁省渖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龙山路一号(浑河古道北岸高台地),一九七三年发现於渖阳市新乐电工厂宿舍区域内。按考古惯例,以发现处所为名,故命名为“新乐遗址”。历经六次考古发掘,经调查所知,遗址分布区域为十七点八平方米,中心区域面积约二点二五万平方米。二○○一年,该遗址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