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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话/稳定币监管展开咨询 发行人须领牌

2023-12-28 04:02: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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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财库局及金管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立法的公众咨询文件。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金管局联合发表咨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咨询期由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内容包括计划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稳定币发行人需要取得牌照;拟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可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只有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售予零售投资者。暂无立法时间表,法例出台后将为发行人提供6个月的过渡期。另外,金管局将设“沙盒”安排,向发行人传达监管期望和提供合规指引。\大公报记者 许临

  立法建议已考虑金管局去年发布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所收集到的市场及公众意见、并与持份者持续讨论,重点包括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条件法币稳定币发行人,需要获取金融管理专员发出的牌照。同时会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才可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服务,而且只有持牌发行人可以发行法币稳定币并售予零售投资者。另外,禁止推广非持牌发行人的法币稳定币发行;或非指定持牌机构所提供的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法例会赋予当局权利,因应虚拟资产市场快速变化而调整受监管稳定币及活动范围,促进监管制度顺利施行。

  设半年过渡期 未有申请者须退出业务

  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表示,今次咨询完成后,当局会尽快向立法会提交审议,惟暂无立法时间表。但表示,参考过现时不同金融监管法例,认为推行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或需要大量修例,所以会采取草拟新法例立法。他又指,将会视乎咨询收集的意见或国际最新形势,以及政府立法优次,尽快将草案提交立法会,但相信今次是前期工作的最后一次咨询。

  陈维民指出,监管稳定币发行人法例将来生效后,当局会提供6个月过渡期安排,让一些在法例生效前已存在的发行机构,于发牌制度生效后首3个月申请牌照,逾时将被视为无意申请,需要有序退场。他又指,目前未能预计将来要用多少时间批出牌照。

  他强调,会就发行人、稳定币定下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建议最低缴足股本为2500万港元,与现行储值支付工具相当;或流通法币稳定币面额的2%,以保障消费者。

  初期,发牌条件仅限发行港元稳定币,日后可发其他币种稳定币,没有牌照不可推广,亦不可向零售市场发行,和被禁止进入个别市场及渠道。涉及境外机构处理,陈维民称各地监管机构会进行跨境合作,相信若平台在本地犯例,则可向当地反映;同时向市场表明,现行相关的稳定法为不受法律规管。

  另金管局将会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愿在港发行稳定币定币的潜在机构做相关试验,以传达相关监管期望及提供指引。不过,“沙盒”只会安排将让一些将来有意且具备足够能力的发行人参与,故此规模会很小,金管局目前也未能掌握有什么发行人有兴趣参与。不过,并非每一个牌照申请者都一定要经过“沙盒”阶段,“沙盒”安排只是令发行人有一个机会更好了解金管局的监管期望及提供合规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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