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中期借贷便利),2014年9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的一项针对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可通过招标方式开展。其具体操作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国债、央行票据、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由人行提供资金,以调节金融机构中期融资成本的方式,支持相关机构提供低成本贷款,目的在于间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015年5月之前,MLF操作均为3个月期限,而2015年下半年至年底都是6个月期限;2016年开始创设了1年期期限的MLF操作。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
报价方式是由18家报价行,在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基础上加点后形成,加点幅度则参考银行自身资金成本、风险等因素综合考量,旨在加强货币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现行的LPR包括两大品种,即1年期和5年期以上,分别对应并反映短线和中长线实际贷款利率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