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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把脉/合理派息+注销式回购 保障散户\财经评论家 皮海洲

2023-12-28 04:03:0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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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正常分红+注销式回购”方式来取代高分红,可以有效保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

  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下称“中证监”)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同时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下称《回购规则》),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回购。这其实也是近期A股市场非常关心的两件事情,它实际上是中证监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两项重要举措。

  就现金分红而言,《现金分红指引》总体上是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甚至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次数,让投资者更早获得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不过,《现金分红指引》也体现出管理层对某些上市公司高分红的担心。所以,《现金分红指引》提出,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管理层的担心显然不是过虑。现金分红虽然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回报,但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者还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毕竟控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低廉,且持股比例很大,有的持股比例在50%甚至70%以上,所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大量的红利其实都是流向了公司的控股股东。一些持股比例偏高的控股股东,就是通过上市公司高分红的方式,让上市公司的资金流向自己的荷包,从而达到掏空上市公司的目的。所以,从管理层的角度来说,加强对上市公司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

  而结合中证监发布的《回购规则》,对于上市公司高分红可能存在的隐患,完全可以用“注销式回购+正常分红”的方式来化解。从中证监发布的《回购规则》来看,管理层同样是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的,为此,《回购规则》还降低了上市公司回购的门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

  正是基于《回购规则》对上市公司回购的支持,所以对于上市公司高分红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常分红+注销式回购”来解决。比如,通过高分红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这是上市公司高分红背后最常见的问题,有了“正常分红+注销式回购”,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首先是要肯定上市公司用现金分红来回报投资者的做法,鼓励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正常的投资回报。为此可以将上市公司正常分红的比例确定为不超过公司淨利润的30%。这既是上市公司常见的分红比例,同时管理层在多方面也有这样的分红比例要求,因此,确定30%的分红比例是合适的,这个分红比例也不算低。而对于高分红的公司来说,达到30%的分红比例自然是没有难度的。

  避免向大股东利益输送

  其次是将超出30%分红比例部分的拟分红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并且将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这种注销式回购同样是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因为在注销股份的情况下,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投资价值就会上升,相对应的是投资者持股的股价也有可能随之上涨,这就是注销式回购回报投资者的方式。这种注销式回购可有效避免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避免上市公司的资金以“高分红”的名义流向控股股东的荷包。如此一来,控股股东也就不好再以高分红的名义来掏空上市公司了。

  实际上,这也是符合《回购规则》要求的。如《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可见,《回购规则》也是将上市公司回购视同对投资者回报的。

  因此,用“正常分红+注销式回购”方式来取代高分红的做法,可以避免高分红背后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甚至是被大股东掏空等问题,可以有效地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中证监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的大背景下,这一利润分配方式值得在上市公司中广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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