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上月推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引进更多人才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为香港创造更多商机及投资机会。计划推出至今逾一个月,获得正面反应,至今已接获双位数字申请以及超过1600宗的查询,反映香港仍为可靠及稳定的营商之地。过千宗查询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程序、申请资格及获许投资资产,笔者于此作出详细说明。
首先,此计划的申请人必须为18岁或以上的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居民或台湾华籍居民,并且没有任何不良纪录以及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证明自身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淨资产。
其次,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许投资资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投资资产”,包括股票、债务证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及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等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投资门槛为2700万元。第二部分则须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元,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行业。
租金回报率平稳向上
笔者认为,现时投资非住宅房地产是一个合适的时机,购买工商铺只须缴付从价印花税(AVD),如日后出售物业亦毋须缴交卖家印花税,即买家转售时不受限制,加上现时工商铺售价均显著回落,租金回报率却一直平稳向上,投资潜力优厚。
如想投资非住宅房地产亦有注意事项,商用或工业用的非住宅物业包括写字楼、商业楼宇、零售用单位及工厂大厦的楼花,但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产,投资上限为1000万元。购买非住宅物业可向银行承造最高七成按揭,年期最长20年,但按揭贷款部分不会被视作获许投资资产。假设购入价值1000万元的商厦单位,其中200万元为由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视作获许投资资产的款项将会为800万元。
如想了解更多“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事宜,可向相关政府机构作深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