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近期通过收紧“富户政策”及鼓励公屋富户向上流动方案,主要包含两部分。(甲)部分为收紧“富户政策”。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2倍、但不高于3倍的住户,须缴交2.5倍淨租金另加差饷;超逾入息限额3倍但不高于4倍缴交3.5倍;超逾入息限额4倍但不高于5倍缴交4.5倍。在两个申报周期(4年)的入息超逾限额4倍但不多于5倍,必须迁出公屋单位。
特区政府收紧“富户政策”释放了重要信息。一是反映当局处理富户问题的决心和持续性;二是宣示富户其实是不合理地霸占公屋的,在道德上是要取缔。
公众对收紧“富户政策”反应不一,在富户立场当然会觉得收得太紧了。但所谓收得太紧,其实特区政府仍然是作出大幅度的资助,更加多人反映出富户中很多都是“躺平”主义者,他们情愿不加工资或者有家庭成员情愿不工作都要合乎入住资格,这是一个畸形的社会问题。
笔者认为,今次特区政府释放了一个正确信息给公众,并且取得了成功。另外,为富户提供上车支援,其实是刚柔并济、有赏有罚,也陈利害。对富户来说,置业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案。新的置业支援减少了对富户的冲击和副作用,亦是对增加房屋流转有帮助的。
纾缓建新公屋压力
至于(乙)部分是鼓励公屋富户上流动力的内容,包括下一期居屋绿白表比例调整至5比5;富户在自愿迁出后可保留“绿表资格”4年;为协助富户置业,研究在下一期居屋推出新安排。
特区政府为鼓励及协助公屋租户上进上流:容许租户签约买楼后继续租住原有的公屋,直至签转让契据后;上述期间可继续缴交原有租金,并按申报周期适时申报;若透过房委或房协买楼,即使没有申报,不会被视作漏报或拒绝申报。
置业令到市民拥有资产,如果增加了市民拥有资产的比例,社会深层次矛盾的问题一定会减少,贫富悬殊亦一定会收窄。公屋是让真正低收入人士去居住,富户剥削了他们的权利,而年轻人选择“躺平”是不会得到真正快乐的,反而容易成为仇富、愤世嫉俗的群体。
今次推出的措施,笔者认为最好的一点就是特区政府和市民分享到价值观念,有关上流的价值观念在过去20年间,社会在一定程度荒废的。如果香港在这个上流系统里面做到成绩,其实亦可以给予内地楼市做参考,这也可以告诉给别人知道,就算今时今日,香港仍然可以为内地产生贡献,这是很有意义的。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房委会出租公屋总共约有82万个,而每年新建公屋和绿置居约有2万个,如果公屋有正常的流转率3%至5%,其实我们不需要建新公屋,无形中这是公帑上结构性的大进步。
香港现在的处境是用三成的私楼去供养七成的资助房屋的,在现在这个市场来说这个比例算是已经不可能,但如果在流转率上取得进步的话,沉重的财政负担是可以作出很大的改善。愈来愈多人住在公屋,不单只在公帑上会吃不消,而且在贫富悬殊上更是愈来愈难以解决。
(作者为祥益地产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