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适当的监管可避免出现如TerraUSD及Luna的暴跌事件,从而保障稳定币健康发展。
近期立法会刚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透过订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虚拟资产活动的规管框架。就此,笔者想讲述支持《条例草案》的原因,并就促进未来稳定币市场发展提出建议。
特区政府早于2022年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为在香港发展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订立清晰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其后,监管机构亦订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适度容许零售投资者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并逐步引入不同类型的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今年,证监会还发布了新的路线图“ASPIRe”,进一步推动虚拟资产市场的发展。
就《条例草案》而言,笔者想简单说明稳定币的功能,以及与虚拟资产市场之间的关系。稳定币通过锚定现实资产(如法币),成为连结传统金融与虚拟投资的桥梁,投资者多先将法币转为稳定币,再投入虚拟资产市场。
稳定币虽然标榜价值稳定,但过往曾出现价格大跌,甚至归零的个案,例如2022年,以演算法支持的稳定币TerraUSD及Luna曾出现暴跌,引发金融危机。因此,笔者支持《条例草案》由金管局把关,仅允许资产支持的稳定币发行,并强制发行人储备高流动性的等值资产,保障稳定币健康发展,亦不会因个别项目出现问题,波及整个香港金融系统。
笔者在此提醒,投资者应优先选择买卖获发牌照的稳定币,因为在《条例草案》中,对于稳定币发行人的储备资产有严格要求,包括审计、透明度及流动性等方面。根据公开资料,目前部分主流的稳定币,其储备资产包含企业债券、贵金属、虚拟资产等。若金融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将大幅影响他们的储备资产价值,继而引发流动性危机,而《条例草案》中的发牌机制正为此设防。
《条例草案》亦为未来保留了发展空间,允许透过宪报在未来纳入其他非法定货币稳定币(例如黄金),相信是市场所乐见。
此外,笔者曾于《条例草案》的小组委员会上,关注对稳定币发行人施加的财政资源要求,而特区政府表示在最终方案中,对发行人的最低缴足股本要求是2500万元。笔者建议,未来特区政府可以提高对财政资源要求的灵活性,例如参考证监会的做法,以达到同样的监管目的。
同时,为促进金融市场及虚拟资产市场发展,笔者希望当局研究减少专业投资者限制,例如放宽相关的资格要求,增加零售投资者的参与。想强调的是,专业投资者并不一定具备丰富的虚拟资产知识和交易经验,而非专业投资者亦不代表不了解虚拟资产。当局更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工作,让稳定币发展更趋普及化。
吸引大型发行商来港
在刊登稳定币的宣传广告方面,笔者建议,当局一方面既要保障公众及投资者,同时亦应保障持牌机构的利益,促进其业务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些网红,利用网上平台,或一些比较“踩界”的宣传方式,应加以规管,以免对持牌机构造成不公平,亦打击公众对稳定币的形象。
考量到目前稳定币发行人“沙盒”只有3家机构参与,当中缺乏大型国际稳定币发行人。因此,笔者建议,金管局应持续检讨及优化有关监管制度,提高审批的灵活性和整个制度的吸引力,并加强向大型稳定币发行商作宣传推广,以及积极协助他们满足有关发牌要求,吸引他们落户香港。
最后,笔者一直强调,为创新金融产品订立法规,并非为了阻碍甚至禁止有关金融产品的发展,而是要更好从监管及市场发展两方面取得适当平衡。期望特区政府持续协助未来获发牌的机构扩充业务,致力促进本港稳定币以至虚拟资产市场发展。
(作者为香港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