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公开拍卖,与现时招标并行
•特区政府卖地底价要贴市,同时优化项目审批及建造程序
•恢复勾地表机制,以增加成功出售地皮的机会
•卖地及补地价引入分成制度,吸引发展商发展土地
•检讨标准补地价金额宜缩短至每6个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