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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问题/送契楼:5年内转售不获银行批按揭

2025-06-30 05:01: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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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送契楼”转让受到一定限制。

  尚有一种楼契是“送契楼”或“送赠契”,最常见于夫妇、亲子之间的送赠。娱乐版亦间中出现类似的花边新闻,有城中富豪以“送契”形式为女星赠予豪宅。收到重礼固然欢喜,不过要注意日后要卖楼套现不是想像般简单。因为使用“送契楼”买楼的好处是悭税,降低入市成本,惟隐藏问题较多,对日后按揭、税务及业权均有影响。

  特区政府去年撤辣前,不少买家为避开双重征收印花税,均利用“送契楼”作近亲转让,主要原因是以低成本、最悭税的方法暂时让出原有物业,回复首置身份,购入新物业时便可享首置低税率,毋须缴付双倍印花税。但要知道,此举绝对不是零成本。

  “送契楼”成交价为0元,但印花税是根据楼价水平来计算税阶,不要以为0元楼价就毋须打税,因为税务局仍然会按律师楼或税务局的估价征税,故用“送赠契”来避税是不可行的。

  用送让契或无偿转让契送出物业后5年内,假若原业主不幸出现财务问题导致破产,根据《破产法》,破产管理官或债主有权向法庭要求索回该物业。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欠债人在申请破产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资产转移,从而逃避还债责任。因为这“中伏位”,故银行一般会拒绝为5年内曾签送让契或无偿转让契的物业批出按揭,从而减低“送契楼”的流动性。受赠人如想于这段时间内转售物业,代理有责任告知准买家该物业为“送契楼”,并提醒对方“送契楼”的业权问题容易影响按揭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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